【直报网北京5月2日讯】(张炎夏教授)某地领导率团来我们金山视察“互联网+农业”,可是视察的却是物联网农业。显然,他们是把“物联网农业”和“互联网农业”的概念混淆了,更没明白什么是“互联网+”。 所以,这里普及一下“互联网+”和她与“物联网农业”的本质区别,以免领导们继续“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互联网+”和她与“物联网农业”的区别 其实,从字面上理解,“物联网”和“互联网”的区别很明显:物联网是物与物之间的联网(物物相连);互联网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网(人人相连)。这里的“人”,一般是指用户,就是用户与用户之间的相连。 比如抽水马桶,就是标准的物联网系统:当水位低了,它就打开龙头加水,水位到了它就关闭龙头。无需人的介入。因为没有互联网的介入,它当然不是互联网系统,只是物联网系统。虽然马桶的启动需要人,但是仅限使用马桶的人,这些人之间不需要联系。 直到网页技术和链接功能和服务器技术成熟以后,互联网才从单纯的通讯工具发展到今天几乎无所不能的局面。 这有点像电子计算机,当初只能用于数学计算,直到出现编程功能以后,才发展到今天几乎无所不能的地步。 “互联网+”到底“+”的什么? 既然互联网与电脑一样只是工具,谁都可以用,哪里都可以装。那这个“+”到底是什么意思?李总理为什么要强调这个“+”? 其实,正是因为互联网只是工具,她的应用就有可能像电脑的应用一样给使用她的人带来“+”的效果。所以,这个“+”就是增值的意思。“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增值的意思。是指某行业使用了互联网以后能够产生新的增值效益。 比如,传统的出租车行业,自己买车,自己管理驾驶员,车辆与乘客(社会人)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但是有个叫Uber的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把乘客和社会车辆(不是出租车)的驾驶员直接联系起来了……。 于是租车行业发生革命性变化:这个Uber租车公司,居然没有自己的车,不用自己养驾驶员,却成为世界最大的而且是国际性连锁的出租车企业。 它的做法很简单,通过互联网向社会提供了一个公共租车平台,有车的人和乘客都上同一个平台交易。 显然,Uber就是典型的“互联网+”的概念。 Uber提供了客户与客户之间,供需双方之间的直接沟通(驾驶员与乘客都是Uber的客户),与物联网的“物物沟通”决然不同。如果Uber公司不是这样向社会提供开放式的公众平台,而是给每辆车安装定位系统,呼叫系统,客户只能通过公司调度叫车,它就与传统出租车没有区别了。社会车辆就无法加入,车就少了,竞争就不激烈了,服务就差了,成本也会增加,车费就会增加,效益就会下降,它就不可能像今天那么红火。 所以不难发现,Uber将互联网引入租车行业以后,使出租车行业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导致效益大大提高,叫车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互联网+”案例。 但是,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到,在Uber的这个平台后面,应用了大量的物联网系统和设备,比如卫星定位系统,呼叫处理系统,甚至机房里的空调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它们都是物联网系统。 但是,因为真正使平台能够实现“人人相连”功能的只是互联网系统。是她的使用,改变了出租行业的生产方式,提高了生产效率,所以你不能因为这个Uber平台后面也有物联网系统,就叫她是“物联网+”系统。 类似的还有工厂的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公安的道路监控系统,它们都是典型的物联网系统。它们都不用互联网,所以也不可能是互联网系统,用了互联网反而会不安全。 综上所述,农业上什么样的互联网系统才能算是“互联网+”?就是:这个互联网系统必须具备使农业产生增值效益的功能。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李先生在头脑风暴节目中提出的要在农业中推广Uber式的平台,把所有的果园纳入到一个平台上销售,那虽然是互联网思维,但是只涉及农产品销售,属于商业而非农业,所以不是“互联网农业”的概念。更因为这样的系统根本无法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产量、口感,或者改进农业生产方式,更谈不上是“互联网+农业”了。 所以,现在最大的误区是把“互联网商业”、“互联网融资”当成是“互联网+农业”。我们一定要明白,这个“+”是农业增值,不是商业增值。做不到的就不是“互联网+农业”,不能叫“互联网农业”。 典型的“互联网+农业” 显然,逸耘农业的《移动互联网农庄》,就是典型的“互联网+农业”概念。因为: 首先,她通过互联网建立了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使得种植的全过程呈现在消费者的实时监督之下,彻底解决了当前农业的最大难题:不诚信和由此导致的不安全。 其次,她运用了大数据和云存储技术,实现了扫一扫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就能够下载该农产品生长的全过程录像。改变了目前只能通过二维码得到产地信息的情况。彻底解决了“农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的难题。 第三,她提供的“生鲜蔬菜期货平台”,不仅解决了生鲜蔬菜不能线上交易的储藏难题(还在地里就卖),更重要的是,她和Uber平台一样,提供的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可以讨价还价的直接交易平台,跳过了中间商,避免了商业环节对农民的剥削,能使农民增收。也使消费者预订受控的安全蔬菜成为可能。 第四,这个零售期货的创新,使得农民今后种菜可以根据该蔬菜期货价格选择种植品种。农民没有种不出的菜,只有卖不掉的菜,这个问题解决了,盲目种植的问题就解决了。 由此可见,互联网+的前提一定是能够使农业产生增值效益。 同样的,如果物联网能使农业增值,当然也可以叫“物联网+”,但是物联网已经是老掉牙的概念了,能“+”的早都“+”完了。即使农业物联网之间通过互联网相连,只要它还停留在物物相连的层面,就还是物联网思维,不能叫“互联网+”,只能叫“物联网+”。 只有实现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对话平台,比如Uber公司的叫车平台,打车的和驾驶员都是平台的客户。这才是互联网的概念。 区分“互联网+农业”的方法 我可以告诉大家一个区分“互联网+农业”的简单方法,那就是这个互联网系统是不是有以下特征: 1、能不能改变农业生产方式; 2、能不能提高农产品的质量 3、能不能提高农产品的产量; 4、能不能改善农产品的口感。 这四条你起码必须具备一条。否则不管你是否使用了物联网或者互联网,都不能称作为“互联网+农业”。 事实上,现在除了《逸耘农业》的移动互联网农庄,不仅金山,整个上海乃至全国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农业”。很多人至今还以为农田里装了WIFI,就是“互联网农业”了,这块田就可以叫“互联网农田”了。其实,这最多只能算作“农田互联网”。与厕所WIFI的道理是一样的。 其实,“物联网农业”与“互联网农业”还有一个根本区别: “物联网农业”的目的是要通过自动化去实现减少农民;“互联网农业”是要通过互联网引入社会人(消费者)参与农业。 (原标题:警惕以“物联网农业”为名义的骗局)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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