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28日讯】(光明日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发布的统计显示,2017年全国新发涉嫌非法集资案件5052起,涉案金额1795.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8%、28.5%。今年1—3月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1037起,涉案金额26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6.5%和42.3%,继续保持“双降”态势。当前社会的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哪些特征?在防范和处置上还存在哪些困难?如何有效遏制风险的传播蔓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在内的十余家部委日前召开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研究部署合力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总体虽“双降” 形势仍严峻 近年来,打着“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资本运作”等幌子,从种植养殖到资源开发,从投资理财到虚拟货币,从消费返利到养老投资,各类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层出不穷。 “虽然我国非法集资案件在数量和涉案金额上继续保持‘双降’态势,但案件总量仍在高位运行,参与集资人数持续上升,跨省案件持续多发,涉及多个省份乃至全国的重特大案件仍时有发生,总体形势依然严峻。”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介绍,当前全国非法集资新发案件几乎遍布所有行业,呈现“遍地开花”的特点,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房地产、农业等重点行业案件持续高发。大量民间投融资机构、互联网平台等非持牌机构违法违规从事集资融资活动,发案数占总量的30%以上。案件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人口大省,但中小城市、城乡接合地区、农村地区案件也在逐渐增多,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据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王志广介绍,201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8600余起,发案数呈现高位运行态势。重特大案件多发,2017年涉案金额超亿元的案件达50起,且动辄数十亿、上百亿元,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目前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e租宝、泛亚等跨省区的大案、要案不断出现,涉案数额不断攀升,从几百万元、几千万元到几十亿元、数百亿元,甚至上千亿元;集资参与人数量和规模也不断增大,从几万到几十万人、上百万,甚至几百万人。多数案件往往是因资金链断裂后才案发,非法集资的钱款往往已经用于偿付高额利息、企业运作和运营支出以及犯罪分子挥霍,追赃挽损难度大。”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审判长陈学勇指出。 据了解,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自2015年以来呈井喷式增长,虽然增幅有所放缓,但案件数量仍保持高位运行,审判、处置任务繁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