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3日讯】(反传销网综合淘宝联盟,防骗小乖乖)之前小编发布了关于“花生日记”的文章,今天小编发现“淘宝联盟”早就做出过声明与“花生日记”没有关系,原文如下: 各位淘宝客: 近日,我们从倾听市场和客户的反馈,了解并关注到一些引发不少淘宝客误解和疑惑的声音,如:花生日记APP是淘宝联盟官方创办的,双方还达成了战略合作。 对此,淘宝联盟首先要声明的是: 花生日记APP非淘宝联盟官方创办,且并无战略合作关系,官方唯一创办的淘宝客工具为:淘宝联盟APP。 随着淘宝客业务的蓬勃发展,代理市场也随之快速发展起来。任何市场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的约束。淘宝联盟非常重视淘宝客代理市场,并已开展行业规则的梳理,不久(预计三月底)将推出符合规范的市场扶持工具。 同时,我们须再次强调的是,现行市场上所有代理软件均非官方出品,亦无任何战略合作关系。 凡是冒用阿里巴巴集团、阿里妈妈、淘宝联盟等官方名义对外宣传误导市场的人和组织,我们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淘宝联盟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所有人的努力和付出。 淘宝联盟 2018年1月16日
三、超级会员拉新奖励: 当日团队拉新总人数1-3人部分 8元/人 当日团队拉新总人数10人以上部分 24元/人 超级会员A获得1*19.2=19.2元奖金; 超级会员C获得4*19.2=76.8元奖金。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该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有冲突。 以上截图来源于“花生日记”APP以及天眼查,且该网友反馈发展的粉丝奖励居然没有,希望各位网友谨慎,千万别被人忽悠了。 (原标题:淘宝联盟否认有合作关系, “广州花生日记”疑似虚假宣传)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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