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最终每个门店的积分奖励金额为: E-M:因为他们没有成为BD人员,因此没有分成分到他们手里。 B、C、D:他们所管理的店的积分会累计到他的积分里,于此同时他自己的经营积分3000分;因此他们得到的分成是12000x65%=7800元/月。 A:累计B、C、D的积分以及自己的经营积分3000分,他得到的分成是39000x85%-7800x3=9750元/月。 这个复杂的计算模型瞬间让A先生蒙了,没想到做个社区团长还能玩出这么多花样。 可是,社区团购不是应该在社区微信群销售商品吗?现在这个怎么越看越像是“传销”? 接触时间越长,A先生越感到困惑,他觉得兴盛优选的发展模式太像传销了。可他既怕失去发展机会,又怕触犯法律。 4级分销模式是传销吗? 可以明显看出,A先生接触到这个已经是4级甚至是多层级分销模式了。那么这算是传销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