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元共和,强制执行 子公司戴特生物如此,母公司通元共和也曾在几年前卷入到一宗“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中,2017年7月21日,承德市市场局根据群众举报,调查发现该商店正在销售的烟台通元共和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为天津星宇航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新喷码,未按真实生产日期标注的产品。双桥区北极泉商店购进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时,未索取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未尽到查验义务。承德市局依法没收违法所得100元,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星宇航天复合营养粉70盒,并处罚款50000元。 围绕着该公司的还有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据悉,该案争议的焦点为涉案商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关于该争议焦点,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依据相关法律分析后表示,虽然原告并非不适宜食用人群,但涉案商品面对的是大众消费,对于某一类人群而言,具有安全风险,而且,即使是非不宜食用人群,也有使用量的控制。通元公司作为生产商,生产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作为销售商,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承担退款以及十倍赔偿的责任。 至于本案善后如何,另据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王某某与烟台通元共和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普通执行裁定书》披露,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烟台通元共和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退还货款828元、支付十倍货款赔偿金8280元。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目前,与通元共和合作经营代餐粉微商代理的品牌还有如“九微禾正”这样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