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30日讯】(中国市场监管报)近两年来,与传统电商发展乏力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社交电商正快速兴起,拼多多、云集微店先后上市,在杭州举办的首届“抖商”大会聚集了4000余卖家。与之相随的是,社交电商存在的问题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想要退货找不到卖家;云集微店、花生日记等多家社交电商涉嫌传销被立案处罚;“vivi手机”“立日洗衣粉”等山寨商品屡屡被曝光。《电子商务法》正式施行已有半年,社会各界对社交电商平台上的卖家是否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社交平台是否承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法定责任等基础性法律问题还未形成共识,执法需求迫切与执法认识不足、执法实践欠缺的矛盾亟待解决。 从市场监管视角看社交电商存在的问题 经营主体:卖家身份不明导致消费维权难。近日,一篇自媒体文章在网络刷屏。作者称在某短视频社交平台花费198元购买了一袋净含量250克的“烤虾”,收到的却是“三无产品”,准备向政府部门投诉时,却发现找不到商品交易记录,卖家也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事实上,此类事件正是目前社交电商行业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一些卖家没有取得法律要求的资质就开展经营,或者未按规定公示资质信息或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些卖家的商品展示、下单、付款等环节全部在平台控制外的第三方网页上完成,并不在消费者账户页面显示订单交易情况;一些卖家的流量入口是信息流广告、微信好友分享的链接,这些入口非常不稳定,随时可能删除或下线,消费者事后很难再次找到这些链接,找到了也很可能打不开。 经营行为:“裂变”的商业模式可能涉嫌传销。社交电商广泛采用“裂变”的商业模式:通过向朋友分享商品链接进行“砍价”、领取优惠红包、直接获取提成等。该模式往往采用“多级分销”的方式,甚至可能存在“拉人头”“交入门费”“层级计酬”等特征,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2017年5月,杭州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管局认定云集微店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构成传销,对其作出了罚没款958万元的处罚。2019年3月,花生日记也因违反该条款被广州市工商局处以罚款7456.58万元。 经营客体:假冒、伪劣问题较为突出。社交电商迅速“裂变”的一个重要方式就是以低价作为卖点。但是,“一分钱一分货”,低价往往伴随着假冒伪劣,此类投诉几乎和其销量一样快速增长。2018年7月,随着上海某社交电商在美国成功上市,公众对其销售山寨、侵权商品的关注达到了顶峰。2018年8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应:已要求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