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21日讯】(捉销师)据企查查APP数据资料显示,汉德森日用保健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德森”)成立于2017年1月22日,法人/董事长常亮,股东江苏艾兰得营养品有限公司持股60%,恒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 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在成立不到一年的2018年1月19日,汉德森拿到商务部颁布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被业界誉为“神速拿牌”,从汉德森规模信息来看,其直销分支机构1个,直销服务网点14个,均在上海。 截图自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 但更加令人嘘唏不已的是,拿到直销牌照1个月后,汉德森就被曝出了涉嫌传销。 《中国产经新闻》曾在2018年5月17日发文《汉德森大起底:刚获直销牌照就被举报违规》。 文中剑指“在汉德森获取直销牌照尚不足一月后,就有人举报,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超区域直销、超范围经营等多项与《直销管理条例》背道而驰的行为。” 汉德森于2018年4月28日在其微信公众号“汉德森微服务”中发布推文《厉害了,我的汉德森》,文中提到“短短1个月,各地分支机构,正整装待发,朝您走来。遍布全国的汉德森人,正在不断壮大。” 其中提到的分支机构包括了北京、陕西、浙江等全国20多个省市。 在受到质疑之后,汉德森一边极力否认传销嫌疑,一边将《厉害了,我的汉德森》一文删除。 据披露,彼时汉德森市场运作模式如下: 根据《禁止传销管理条例》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另据了解,汉德森旗下拥有汉薇商城,据悉汉薇商城是瞳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汉德森持股100%、法人常亮)旗下综合网上购物商城APP,2018年7月8日上线,致力于打造以“健康、美丽”“文化”为核心的家庭生活精品消费商城平台。 据称,汉薇商城宣称“开启你的汉薇创业人生”,通过生成邀请码进行推广,在其“客户管理”栏目存在“会员、VIP、SVIP及以上、学员”等多个级别的客户。 据显示,升级“SVIP”需要3980元,“一星会员”累积购买4个权益套餐升级。 关于汉薇商城具体“创业”模式,捉销师将继续关注报道 (原标题:直企汉德森拿牌“神速拿牌”即遭质疑,汉薇商城宣称“开启创业人生”?)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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