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信用中国官网截图 【直报网北京3月30日讯】(中国质量新闻网)近日,宁波星秀美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星秀美容公司)新增一起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甬鄞市监处罚﹝2022﹞233号)显示,宁波星秀美容公司因涉嫌团队计酬案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107万余元。 从2020年5月开始,宁波星秀美容公司在经营深海鱼鳞胶原蛋白固体饮料(简称深海胶原)、淡水鱼鳞胶原蛋白固体饮料(简称淡水胶原)、 白桃风味饮料(又称抗糖,下同)和脂排舞固体饮料(包括樱花味、香蕉味、莓子味或抹茶味,四种口味)产品时,采取了以下营销模式: 1.会员(经销商)根据进货金额分别有天使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预备董事和董事四个级别。 2.首次购货金额达4980元产品(以天使合伙人享受的产品价格,下同)成为天使合伙人,达49800元产品的成为首席合伙人,达298000元产品的成为预备董事,达100万元产品的成为董事。 3.不同级别的会员可享受对应级别的提货价,除董事会员外,平级推荐可持续享有8%的提成,跨级推荐可享有一次6%或10%的奖励。 4.董事推荐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9%的奖励,除首次购货之外的持续采购金额,可持续享受5%的提成,并享受月度销售2-10%的折扣。 此外,董事的下级董事再推荐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4%的奖励,董事的下下级董事再推荐一位董事可享受一次性2%的奖励。其中董事级别的会员(经销商)由当事人直接管理,包括签订经销商授权合同,发放董事级别的奖励。董事级别以下的会员由董事负责管理包括奖励发放。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官网截图 经查明,到案发止,宁波星秀美容公司已发展董事29名,共销售深海胶原21544盒、脂排舞57340盒、抗糖饮20880盒、淡水胶原445盒,销售额按董事的拿货价计(深海胶原188元/盒;脂排舞200元/盒;抗糖饮210元/盒;淡水胶原133元/盒),销售额为19962257元,向董事返利2779351.96元,支付产品货款16611090元,违法所得为571815.04元。 另外,宁波星秀美容公司内部设有总经理、财务部、市场部等部门,平时通过聚会、微信、私下交流等方式开展上述经营活动。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宁波星秀美容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采用会员(经销商)经销模式,即要求加入人员购买4980-1000000元不等金额购货金额成为天使合伙人、首席合伙人、预备董事和董事后,推荐他人加入,根据被推荐会员的销售业绩可以获得不同百分比的业绩奖励或一次性业绩奖励,会员之间具有推荐、上下关系,其行为已构成《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三)项所述的传销行为。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宁波星秀美容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571815.04元,罚款人民币500000元,罚没款合计1071815.04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宁波星秀美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主要经营日用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宁波星秀美容公司2018年曾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万元。 (原标题:代理返利近280万元 宁波星秀美容公司因传销被罚没107万余元)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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