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12日讯】(中国网)信用中国日前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康又美)因涉嫌传销被罚款50万元。 图源:信用中国 具体的违法事实为,当事人要求消费者一次性缴纳道具款和首单货款,方可成为当事人的门店代理商。取得代理商资格后,可推荐他人成为该公司的代理商,并获取相应的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当事人发展的代理商以先后推荐关系形成上下级,进而形成团队。代理商可获得其下级(直接和间接)代理商出货额一定比例的直推奖励、间推奖励和服务费。其中总部级代理商还可根据团队出货额3%获得分公司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规定,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被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50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2日,注册资金500万,法人代表为方俞伟。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陈仁聪,持股比例为60%。 公开信息显示,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拥有微商美妆品牌“萃工厂UItraWorks”,该商标于2018-09-20通过商标局的审查并于2018年12月21日下发注册证书。目前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共拥有133件商标。 (原标题:“萃工厂”运营方杭州康又美因涉传被罚50万元)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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