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亓蓉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保健品的执法力度,发现有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市民也应增强甄别能力,认清保健食品的标识、标注,到正规企业商家购买。“保健食品和药品是有很大区别的,药品对人的疾病有治疗作用,保健食品则主要是对人体进行功能性调节,不具备治疗作用,保健食品不可能替代药品。” 设立保健品购买冷静期山东人大代表、青岛大学教授王乙潜建议,设立保健品购买冷静期,一定时期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希望减少老年人非理性购买保健品可能受到的损失。 要严格管理涉及老年人的涉嫌欺诈的商业活动省人大代表、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处处长詹华晖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格管理涉及老年人的涉嫌欺诈的商业活动。 1.有关部门要依法行政,重在违法必究 相关部门应积极开展涉及老年人的“保健”商业机构、欺诈商业宣传活动及保健食品、保健商品虚假宣传开展整治工作;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与欺诈销售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将涉及虚假宣传和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案件中的主体移交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 2.执法部门要加强监管、注重预防 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应加强老年保健品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的监管,若发现有违规苗头,立即给予严厉查处;在监管经营环节时要上溯到生产环节,彻查来源和其他销售渠道;对生产假冒伪劣商品、保健品的厂商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积极开展老年保健产品的防欺诈宣传活动,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3.街道要充当“防范城墙” 街道、社区作要经常向辖区内的老年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开展各类讲座,向老年人普及防范和辨别常识,警惕以“保健”为幌子,高价推销“保健”商品的行为,提高防骗意识,防止上当受骗;告知其若有上当的,要勇于报警,积极提供线索予以举报。 4.媒体要敢于曝光、多做宣传 各类媒体要对涉及老年人涉嫌欺诈的商业活动予以曝光、揭露,防止更多老人上当受害;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微博、宣传栏、路(站)牌广告等传播平台的作用,以制作宣传短片、公益广告,张贴海报、标语等形式,多渠道发布提示通告和辨别常识,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 对“会销”也应有相应的监管措施北京市政协委员张毅表示,有些所谓的“保健品”其实是无法获得批准文号的普通食品,为了获得更大的销路,千方百计披上了保健品的“外衣”;有的保健品则是作出类似保健功能的“暧昧表述”,让老年人难以辨别。她还提到,“会销”如今已经成为保健品销售的重要手段。她建议,相关部门应加强立法,引导保健品厂商诚信经营、守法经营。针对部分保健品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除了进一步加强监管,还要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保健品虚假宣传的举报,提高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识假辨假能力。对于保健品的“会销”模式,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比如举行这种活动需要在有关部门备案,并提交证明相关资质的证件,对于虚假或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网络销售的保健品,同样也要加强监管。 目前全国“两会”仍在进行中,更多关于保健和直销行业的相关提案,敬请关注直销邦。 (原标题:两会最“燃”话题:降低直销企业牌照门槛,取消区域限制)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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