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 直销修法呼声不断 《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行业得到了一定的规范,直销业务也迅速拓展开来。 但是在十四年的发展里,现实背景与行业经营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行业处在普遍违法的乱象中,直销修法的声音开始零星地冒出来,后来逐渐引起了专家学者和企业领导人的共鸣。 ”中国政法大学法商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研究市场营销创新与治理规则的孙选中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2005年起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直销和传销的定义已滞后于实际情况,因而导致对违法行为的界定不明,给实际监管带来了难题。 孙选中认为,市场机制是建立在特定经济行为的规律之上,监管规则也应该符合监管对象行为的经济规律。如果所谓的“市场”脱离了经济规律,这样的市场机制当然就不会起作用;同时,如果规则背离了经济规律,也会导致不规范的经济行为。 最典型的就是,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只能做单层次计酬,但在实践中,许多直销企业多层次发展会员并计酬。随后,司法解释将直销企业可进行的多层次限制为不超三层,但“下有对策”,直销员纷纷注册为身份较为独立的经销商——与直销本质倒行。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也表示,目前我国对传销的定义不够精确,尤其在电商等新型营销手段多样化的情况下,简单依据计酬层次判定传销“已经没有太大意义”。 今年,权健事件后,行业动荡,关于直销修法的声音再一次登上了“两会”舞台,30多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直销法》”的议案,以更好地调整规范直销模式发展中的各项问题。 “2017年的两会,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蒋秋霞委员还具体提出了要适当放开对直销产品范围的限制、放宽对直销服务网点设立的要求、取消目前对于直销区域的限制、建立直销企业牌照退出机制等建议。 “原来的管理条例中,对直销企业的经营的产品范围进行了规定,只有化妆品、保健品等六大类产品,这个就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除了法律规定不能涉及的领域,哪有限定一个企业只能卖某几种商品的?”蒋秋霞说,“此外,随着电商的迅速发展,满世界做生意已经成为消费者和企业的常态,条例中对直销企业的经营区域的限定、对经营网点设立上限定,显得有点与时代脱节,也无法真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