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0岁的段念大学毕业后在化妆品销售行业混迹数年,2016年1月在香港注册了香港亿霖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亿霖公司”),并在广州市实际经营进行化妆品销售。 2016年7月,段念结识了化工工程师李志明,两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煊宝公司。 表面上看,煊宝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但在合法业务之外,段念和李志明还秘密商定了一条“美白”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暗”道。 在化妆品里添加汞能增加美白效果,是段念谙熟的业内潜规则。而李志明则是熟练掌握添加技术的业内人士。经两人商议,李志明负责研发和生产半成品,段念则负责产品的分装和销售。 起诉书显示,李志明的妻子阳某名义上是煊宝公司质检员,实际上负责的是采供“丽粉”(即氯化氨基汞),2015年就跟着李志明工作的欧阳某负责在乳化好的化妆品半成品中加入“丽粉”。另外还有两人根据段念指派,负责灌装、包装和发货。 2016年10月至2018年4月间,添加了神秘 “丽粉”的1号霜、3号霜在广州市白云区大朗镇某工业区一家废弃工厂的车间里生产,再灌装到精致的小瓶子里,包装成不同品牌销售。 由于美白见效快,立即受到客户及美容院追捧,订单量急剧上升。其中就包括亿霖公司售卖的悘黛芙、颜倾心、卡密莱雅等品牌。 在市场开拓上,段念颇下了一番功夫,因为这种“三无”化妆品是不能通过正规渠道上架销售的,产品销路被定位在美容院。 于是,他雇用了一批年轻女孩,经过培训成为美容导师,下派她们到各个省市给代理商和美容院做培训,推荐产品。如果能卖出产品,还能获得3%的提成。 该公司内部分工也相当精细,设有行政部、运营部、销售部、设计部、财务部等多个部门。 案发后,警方在担任设计部负责人郭某的电脑中提取到50份化妆品检验报告。经检测,仅3份内容真实,其余47份均系伪造。 除售卖成品外,段念和李志明还将1号霜、3号霜直接售卖给吴某等多名下线,其中吴某等人更是利用自己经营的重庆明皓化妆品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明皓公司”)实施单位犯罪。 加强对化妆品消费“神秘王国”的监管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犯罪人数众多,内部分工复杂,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介入,成立办案组,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18年5月25日,检察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批捕段念、李志明等8名犯罪嫌疑人。 在对该案的深入审查过程中,检察官还发现,煊宝公司涉嫌单位犯罪,遂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监督立案。 2018年12月31日,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段念、李志明等14人以及煊宝公司等两家被告单位向兴化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煊宝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0万元以上,段念、李志明等人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系主犯;阳某、欧阳某、孙某等人帮助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系从犯。 2019年3月26日,兴化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采纳检察机关指控意见,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段念、李志明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5万元;对具有从犯、坦白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阳某等人分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两家被告单位中,煊宝公司被判处罚金50万元,重庆明皓公司被判处罚金25万元。 段念、李志明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7月12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办案中,检察官发现,化妆品销售分为“日化线”和“专业线”两种,前者的销售市场主要针对零售市场,以百货公司、超市等为主,监管较为严格;后者则主要由生产厂家通过代理商,将产品直接打进美容院,并向美容院提供售后服务,由此形成了一个化妆品消费的“神秘王国”。 这些产品中,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三无”化妆品占据相当比例,供货商提供的所谓质量检测报告则真伪难辨,而监管则存在明显缺位。 8月1日,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美容行业的管理,对美容市场进行整顿,定期采取抽查等方式对美容院销售或使用的相关产品进行检查,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原标题:汞超标1万倍的"三无"化妆品 到底"美白"了谁)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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