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找到了,为什么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合理的解释就在于,我们对这些商家缺乏一个持久的长效监管机制。长效监管应该是对一个运行的全过程,不只是在发生了问题以后才来问责,而是在发生问题之前、在关键环节时时约束、处处提醒。只有建立这样的机制,才能防患于未然,让问题不再轻易重复。 具体到保健品,特别是网络上的保健品,更应该如此。因为它的信息是全公开的,各类宣传和违法经营也都有据可查。本案销售的保健品,其所谓保健品批号本身就是假的,如果能有一个批号识别机制,只要商品中出现了批号,立刻有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核,这对这些不良商家是不是可以产生震慑? 对于违法宣传问题,保健品不允许说治愈,不允许说疗效,这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在电商平台上进行一定的文字屏蔽,凡是售卖保健品的厂家,就不能出现违规字眼,一旦出现,系统自动屏蔽。 值得欣慰的是,这一次保健品的查处,源于当地监管部门的一次日常网络排查。这说明只要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日常监管,违法行为被主动发现的概率就会加大。希望这一次执法能够成为建立保健品(食品)长效监管机制的开端,增加日常监管,让违法商家无机可乘。 (原标题:整治虚假保健品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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