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29日讯】(中国经济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日前公布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21年第二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公告〔2022〕4号)显示,2021年,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北京市2021年药品(含药包材)、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单位检验,将监督抽检发现的6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予以公告。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化妆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本次抽检发现,标称微硕(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瑞芸路达美容有限公司销售的克丽缇娜梵诗水嫩保湿精华液一轻活型(型号规格:113B)不合格,检测结果与标签及产品备案凭证不符。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微硕(上海)日用品有限公司为克丽缇娜(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官网显示,CHLITINA克丽缇娜隶属于克丽缇娜(中国)贸易有限公司,1997年由陈碧华董事长带领克丽缇娜进军中国大陆市场,迅速得到顾客厚爱,成为连锁美容行业的翘楚品牌。克丽缇娜于2013年11月27日以F-丽丰名义在中国台湾上市,是首家于中国台湾上市的中国大陆连锁美容机构。2016年,克丽缇娜凭借品牌价值成长率跃升19%,连续两年入选【台湾二十大国际品牌】,打破了以往多为科技类品牌的榜单历史。 (原标题:国家药监局通报63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克丽缇娜登榜)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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