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31日讯】(美商社)近日有爆料消息称,部分娃哈哈天眼晶睛发酵乳的微商代理组成维权群,成员数量超过70人,他们声称被娃哈哈“骗了”。 2018年5月,娃哈哈集团与动漫企业中南卡通合作进入微商渠道,推出了一款主打护眼的保健食品——娃哈哈天眼晶睛发酵乳,宣称是微商行业第一款拥有“蓝帽子”的保健食品。并且,今年已经73岁的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亲自站台。 天眼晶睛代理划分为不同级别:大区代理需要购买1200件产品,单价155元,总价18.6万元;城市代理需要购买60件产品,单价174元,总价10440元;创客只需购买10件产品,单价198元,总价1980元。任何人只需要花238元购买一件产品(24瓶装)就可以成为会员。 维权群里的代理称,娃哈哈很多当初承诺过的政策都没有执行到位,特别是弃用了此前推出的城市代理-大区代理的模式,转用会员-VIP-经理-总裁的模式,还准备开辟线下渠道,售卖的天眼晶睛产品为每提(10瓶装)66元,这个价格比线上产品的价格低。这些做法招致代理们的不满。 而娃哈哈方面的解释则是“创新代理模式,各级代理商的销售更加透明,原来所谓的大代理商就不能为了冲销量向低级别的代理商压货了,触及很多传统代理商不合理的利益,所以这些代理商才想出了‘维权’的办法。” 代理们说娃哈哈“朝令夕改”,娃哈哈说是因为改革触及到了代理们的“不合理利益”。其实本质上是娃哈哈对于微商渠道经验不足,让大代理赚着跟小代理一样的钱,必然会导致大代理有怨言。 娃哈哈在微商渠道商的经验不足,还体现在了产品上。天眼晶睛在宣传时称拥有保健食品批号,在产品上也印刷了“蓝帽子”标注了批号。然而查询食药监局的备案时发现,天眼晶睛确实曾经有保健食品的批号,然而这个批号早在2015年3月17日就过期了。 根据有关规定,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到期后再生产的产品,即为无证产品,也就是俗称的“三无产品”。而产品如在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以保健食品的名义生产和销售,则是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7月29日,娃哈哈新品莫尔希亚羊奶在某购物频道举行了首发仪式,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亲临现场为该新品站台。此次娃哈哈羊奶粉的卖点是富硒,目标人群是中老年市场。将主要通过新型的社交零售渠道,利用分享经济的模式销售。说白了也还是微商渠道。 娃哈哈选择羊奶粉作为试水微商行业的第二个产品,并不是很符合微商渠道的特点。微商一般是做一些高附加值高复购率的产品,消费者与代理一对一沟通服务。并且微商主要消费群体还是年轻人,国内并没有很多年轻人有喝奶粉的习惯,大多数是中老年人。在各大电商网站,中老年羊奶粉销量位居前几的多为进口品牌。 早在2010年娃哈哈开始跨界涉足奶粉行业。2012年5月,娃哈哈宣布与荷兰皇家乳品公司合作,由后者为其代工生产“爱迪生奶粉”,宗庆后亲自站台。然而一年后实际销售额只有2亿元左右。如今爱迪生官网已经无法登陆,电商网站上也没有了爱迪生奶粉的踪迹。 2014年娃哈哈业绩开始下滑,营收728亿元,同比下降7%;2015年,娃哈哈营收降至495亿元;2016年娃哈哈营收滑落至456亿元。营收持续下滑,娃哈哈不得不探索新模式。目前,娃哈哈推出的天眼晶睛、奶昔和羊奶等产品都对微商渠道寄予厚望。确实有很多传统企业转型微商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更多的是由于对微商的不熟悉一次又一次交出高昂学费。娃哈哈要是想在微商上开启“第二春”,首先把产品质量问题解决了吧。 (原标题:娃哈哈因“朝令夕改”遭遇代理维权,经验不足成为进军微商最大阻碍)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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