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9日讯】(市商网)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开展联合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以下四类网络传销活动:一是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虚拟货币”“投资理财”“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活动;二是假借“慈善”“扶贫”“创新”“均富”“军民融合”等名义,故意歪曲国家有关政策的网络传销活动;三是侵害学生、低保、残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网络传销活动;四是跨境操纵实施的网络传销活动。 传销屡禁不止,近年来借助互联网,传销披着“消费返利”“共享经济”等各种冠冕堂皇的外衣,继续通过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误导群众参与,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国公安机关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传销活动持续开展专项打击和常态化整治,坚决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切实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大局,切实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网络传销活动依托互联网病毒式传播蔓延,更加隐蔽,也更有欺骗性和煽动性,很容易裹挟大量人员和资金,给轻信的群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扭曲参与人的价值观,严重损害社会诚信体系。净化网络空间,全面推进“无传销网络平台”和“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需要监管执法部门打防结合、加大整治力度。但是,作为普通消费者,应该提升明辨是非、识别虚假信息的能力,不要轻易被网络传销所欺骗。 网络传销不难识别,因为网络传销的获利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区别,只是突破了地域甚至国界的限制,隐蔽性更强、违法成本更低、打击难度大。想要避免误入网络传销,不要去看种种诱惑回报,要看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下线、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虚假的宣传总能露出马脚,以发展下线获取收益的回报方式就应该警惕,千万不要被某些噱头、幌子所迷惑。 购物返利本是电子商务的效果营销式创新,返利平台、消费者、商家都能从中获得实惠,但在发展过程中却成为传统传销的变种。消费全返、消费相当于存钱、消费致富等充满迷惑性的概念,让很多民众踏入“高额返现”的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财富都是通过奋斗来的。简单靠所谓的投点钱就有定期回报,是不现实的。因为“高额返现”违反了基本的经济常识,不具有持续的可操作性,没有任何一种商业模式可以支撑商家长期免费提供商品。 骗局之所以总在往复上演,很多时候并不是因为骗子有多高明,而是我们无法克制贪欲。警惕“消费返利”这种网络传销模式,认清那些获取财富的“新模式”不过是一场投机或泡沫,就不会上当受骗。 (原标题:警惕“消费返利”网络传销 这些“新模式”不过是一场投机)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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