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现“近中远”距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完善直销企业信用体系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保障。在实行监管过程中,监管部门根据信用等级,对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措施,将直企监管频次分为近距离、中距离和远距离三种类别,以此提高监管效率,有效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实现监管力量的最优化配置。 对无违规记录、信用度较高的企业划为a类。在不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下,通过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远距离监管。如在监管中发现一般违规问题,则进行预警提示,督促整改规范。与此同时,还要建立相关守信激励机制,促进企业的诚信经营。 b类企业则是一般性企业以及预警企业。在b类企业中开展中距离监管,建立预警机制。通过阶段性地企业检查、巡查、普法,增强其法律意识,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进行整改,辅助警示企业改正轻微的违法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严重的企业,列为c类直企,并进行近距离监管。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要求监管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教育,并随时抽查,随时布控。通过巡查加普法,对失信市场主体起到教育帮助的作用,使其规范自身经营,趋向合法。除此之外,对于屡教不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坚决吊销直销牌照;对于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企业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以形成惩戒效力。 三、协同监管,惩戒严重违规企业。创新监管方式,治理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不仅要进行行政处罚,列入失信黑名单,更要对其进行实质性的惩戒,才能对直销企业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和警示作用。一直以来,无论是针对个别违规直企的处罚力度,还是对频繁投诉背后的行业乱象,都没有进行强有力的彻查与惩戒,导致“顽疾”无法拔除,行业乱象纵深。毕竟,对于“牌照”准入式的行业,“牌照”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都极为重要。 实际上,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吊销企业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依据早已存在。但在2005年两个条例实施14年以来,也只有个别企业被吊销牌照,勒令退出直销市场。相比于目前已经获批的91张直销牌照,牌照的吊销比例少之又少。因此,王滨认为,相比于较为完善的审批制度,牌照退出机制并不明确,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直销管理法规,对牌照退出机制进行细化说明,增加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能加大违法失信的成本,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原标题:王滨:创新直销行业监管方式,实现企业“近中远”距离监管)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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