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13日讯】(直销道道网)从“权健事件”开始至今,直销行业存在已久的种种“灰色”行径被持续暴露在媒体大众面前,加强直销监管的声音从未停息。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就如何规范保健品行业发展,加强直销传销监管,成为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表示,2019年将会继续保持对直销行业的监管和对传销的打击力度。可见,两会之后,“严”字当头将是对直销行业监管的常态。 每个行业的发展都需要在规矩的制约下进行,规范好直销企业的经营行为是监管部门职责所在,更是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大势所趋。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监管理念与监管方式也需及时进行更新、创新,使其适应市场的发展趋势,才能更好地构建监管长效机制,保障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此,CWTO直销研究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青岛市工商局二级巡视员王滨先生对监管方式的创新提出了以下三个建议。 一、精准监管,完善信用监管机制。信用监管是从粗放式管理阶段向精细化管理阶段提升过渡的必然产物,是创新监管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2月14日,商务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直销行业监管体制,建立直销企业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黑名单制度。监管机构需要在信用体系上抵制不良,找到企业监管点和监管重点。 实际上,直销企业和普通企业的信用监管体系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监管对象同样是企业,同样有良好信用与不良之分,但直销企业具有其行业特殊性,受《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制,其经营方式和传统企业大有不同。如果只是将传统企业的信用监管机制直接套用在直销企业中,固然有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建设直销行业专门的信用体系无疑有助于更好地指导企业信用建设。 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长期不断完善的过程。信用监管要想真正起到实效,还需注意以下三点: 1、标准规范是实施信用监管的制度保障,要对直销企业的信用内容做出明确而细致的规定,统一信用分类标准。要开发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监管软件,软件的开发既要立足现实需要,又要着眼未来,具有科学性与前瞻性。 2、信用制度的考核要包含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信用状况,包括日常检查、举报,以及违规处罚情况等,核心在于企业是否守法经营,在交易活动中是否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并且要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分享与协作机制,避免“信息孤岛”现象发生。 3、根据企业信用标准进行信用分类等级和风险评定,以便监管部门后期对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