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9月22日讯】(新华网)9月19日的湖南长沙,暑热渐退,凉意怡人。 16时许,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之下,审判长公开宣读一审判决结果: “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被告单位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CI)罚金人民币30亿元;判处被告人马克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驱逐出境……” 对于上述判决,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及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这意味着社会高度关注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商业贿赂犯罪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槌已定,余音未落。 有人指出,世界500强企业的在华子公司中,因触犯中国法律而站上中国法庭被告席的,GSKCI是第一家。同时,这也是中国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 有人期待,沉疴已久的中国医药行业或将迎来新的改革拐点,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和服务将惠及中国患者。 还有人感言,开放的中国不是法外之地。此案为医药行业营销行为确立了标准,进一步透射出中国司法机关以法治促开放的坚定决心,表明了中国厉行法治、为创造更加规范、公平、稳定、可预期市场环境而付出的不懈努力。 为求销量无视法律 大肆行贿中国医务人员 9月4日,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GSKCI和原GSKCI法定代表人、董事会主席马克锐等人提起公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案件。 因涉及商业秘密,被告单位GSKCI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于9月19日不公开开庭审理。 办案人员介绍,历时一天的庭审先后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公诉人出示了多组证据,辩护人发表了充分的质证意见;控辩双方展开了法庭辩论;GSKCI诉讼代表人以及马克锐、张国维、梁宏、黄红、赵虹燕5名被告人均作出了最后陈述。 由此,GSKCI以行贿方式扩大药品销量、谋取巨大非法利益的犯罪事实,得以清晰、完整、准确呈现于法庭之上。 ——销售为王 无视法律大肆行贿 2009年2月,马克锐相继担任GSKCI处方药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主席、法定代表人。为扩大药品销量,马克锐提出了“以销售产品为导向(selling-led)”的口号,并通过全体员工年会、领导力峰会、销售精英俱乐部等公司内部各种会议和活动进行宣传鼓动。该经营理念得到张国维、梁宏、黄红、赵虹燕等公司高管的积极响应和支持,逐渐形成了无视中国药品管理等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只追求扩大销量、以费用促进销售的贿赂销售模式。 ——全方位支持 贿金披上“学术外衣” 为提高销量,GSKCI大量招聘销售人员,改组扩建业务部门。处方药事业部、疫苗部、抗生素及创新品牌事业部等各业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向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从事医务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人力资源部制定以销售业绩为核心的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制度及政策,将人力和财力向业务部门倾斜;财务部、合规部、IT部等其他部门也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并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法务部则为行贿提供帮助和掩护。 其中,GSKCI大客户团队、各事业部的市场部等部门,邀请全国各地医疗机构的从事医务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由其赞助和组织的境内外各类会议,通过支付差旅费、讲课费、安排旅游等方式贿赂与会医务人员,然后将相关费用分别以“研讨会费用”等科目在财务系统中报账。在参会医务人员的支持下,GSKCI的各类药品得以进入各地医疗机构。 同时,各业务部门通过医药代表等,以支付业务招待费、讲课费以及现金回扣等方式贿赂全国多地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并将相关费用以“招待费”“其他推广费用”的科目报账,换得GSKCI的药品得到使用或扩大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