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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添“司法动能”

时间:2019-02-25 16:50来源:新浪潮 作者:新浪潮 点击: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正在进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13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展开行动,正在对不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而在此之外,新浪潮注意到,还有一个不在13部门行列的部

【直报网北京2月25日讯】(新浪潮)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正在进行,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13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展开行动,正在对不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而在此之外,新浪潮注意到,还有一个不在13部门行列的部门也在积极参与整治乱象,且亮点纷呈,这个部门就是各地检察机关。据新浪潮记者不完全统计,四川、上海、浙江、海南、河北等地的检察机关已经行动起来,与其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有效畅通了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轨道。

四川:省检察院牵头制定相关意见,强化案件双向移送

2月22日,记者从四川省检察院获悉,全省检察机关启动“保健”市场乱象整治专项监督活动,以维护市场秩序。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将严厉打击“保健”领域刑事犯罪,加强“保健”领域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特别是加强对行政诉讼立案活动的监督,对应立案不立案,行政机关干扰立案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纠正。同时,注重从群众举报控告、“保健”领域的新闻舆情中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依法运用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维护公共利益。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增强专项监督活动实效,省检察院牵头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相关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强调从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强化案件和线索双向移送、加强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等四个方面加强协作配合,真正形成执法司合力,切实维护“保健”市场秩序。

2

浙江:省政法委牵头,联动公检法,为司法打击提供保障

2019年1月23日起,浙江省委政法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广播电视局等七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顿该省保健品市场欺诈营销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鉴于保健品市场乱象产品多、场所杂,违法违规手段形式多样,且欺诈行为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交叉性和顽固性,调查取证难度较大,对监管部门提出了全新的挑战,该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由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整治工作,首次联动省法院、省检察院,加大司法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机制,为加大对该类违法行为的司法打击力度提供保障。目标就是合监管之力,张全省之网,持续深入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以除欺诈之害,解人民之痛。

这项工作已纳入今年平安市、县(市、区)考核过程性指标。

3

浙江义乌:检察建议助推整治药品保健品广告乱象

2018年11月,义乌市检察院民行部门检察官在媒体上发现义乌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发布的药品广告中均含有保健食品、医疗器械、非处方药等优惠购活动,甚至包含有拜新同、格华止、阿司匹林肠溶片等处方药广告。

“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发布处方药广告,即使是非处方药,也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忠告语。”该院决定对全市药品保健品的违法广告行为进行调查。结果,在被调查的14家医院、药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中,均存在利用媒体擅自发布药品广告的情形。

2018年11月29日,义乌市检察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上述药品保健品违法广告行为进行查处。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核查,及时作出处理:对擅自发布处方药广告的4家企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各罚款2万元;对违法情节较轻的企业进行行政约谈,严肃教育并责令改正。

2019年1月15日,义乌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又召集该市160余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业务培训及规范化经营专题会议,坚决整改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广告行为,依法依规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同时开展以“大排查、大整治、强规范、保安全”为主题的“春安行动”。截至目前,已对8家违法发布广告的企业立案查办。

4

海南: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制定整治方案,从严从快办理保健品案件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2月15日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决定即日起至4月30日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办理一批保健品领域犯罪案件,加大涉保健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职能,依法惩治保健品领域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假药的犯罪行为;依法惩治以向老年人推销保健品为名的“坑老型”诈骗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名为保健品直销,实为传销牟利的传销犯罪行为;依法惩治涉保健品虚假广告等犯罪行为。同时注重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依法支持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大程度挽回被害人经济损失。

结合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立案监督“蓝深行动”,强化对保健品领域刑事案件的诉讼监督,将制假售假等破坏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作为重要主攻方向,重点监督纠正对涉保健品犯罪有案不立、有案不查等问题。

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职能,结合正在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保健品市场乱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

检察机关还将积极参与保健品市场综合治理,促成建立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推动形成保健品市场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群防群控、社会共治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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