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3月13日讯】(庶正康讯)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提到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时,他说,去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901.7万件,同比上升8.7%,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等案件111.1万件。他说,依法审理利用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案件,严惩坑害老年人的犯罪行为。 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保健"市场,近一段时间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比较大。乱象比较多,危害大,必须加强整治。”保健“市场中有些概念确实也难以界定,市场上的保健品,有企业自己定位的保健品,也有在有关部门注册的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用品,这里面虚假宣传的成份确实不少,容易对老年人、儿童危害大。 张茅同时强调,有关保健品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比如定义问题。保健食品虽然不是药品,但中国食药同源,保健食品应该如何界定需进一步研究。除此之外,他认为,保健品乱象还有地方保护问题。 庶正康讯特别整理了近期收集的两会代表委员关于“保健品”的观点,那么对于乱象代表和委员都是如何说的又有什么建议呢? 视角1:尽快完善政策法规 全国人大代表、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姚鹃:尽快出台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及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 姚鹃提交了《关于保健食品监管及发展的建议》。“目前关于保健食品的监管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保健食品的涵义不清,名称易与保健品混淆。《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被宣布失效后,尚未有新的文件出台替代,导致大部分功能试验不能进行,严重阻碍了保健食品的发展。”她建议,重新定义保健食品、保健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保健食品标签管理规定及保健食品功能评价方法,让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三峡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董事长卢庆国:加大保健品行业政策支持力度 卢庆国建议,首先,加快保健品新品种的审评审批。近年来,保健品新批准文号审评审批工作进度缓慢,等待审批的保健食品积压严重。其次,《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已废止,整个行业从研发、生产到监管,没了评价依据,新品种研发被迫暂停。应尽快推出保健品新的评价体系。再次,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特别要推动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国家标准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保健食品原料(尤其是提取物)没有标准依据的现状。(经济参考报) 徐州医科大学原校长郑葵阳:立法明确保健品概念,解决市场乱象 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医科大学原校长、党委副书记郑葵阳表示,由于保健品概念不明确,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有难度。他建议,要在立法层面,进一步规范保健品的种类及范围,对保健品在备案、生产、广告等方面进行限制,从立法上解决保健品市场乱象。(医脉通) 视角 2 :整治不能简单一刀切 全国政协委员侯建明:不能把保健品和保健食品“一棍子打死” 购买保健品而上当受骗的新闻受到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侯建明建议,不能把保健品和保健食品“一棍子打死”,应加紧界定保健食品与保健品,防止伪科学坑带大众。(央广网) 全国人大代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李小琴:整治和规范过程中不能简单“一刀切” 李小琴认为,加大对保健品市场的整治和规范非常必要。在整治和规范过程中,不能简单“一刀切”,需要区分对消费者健康有改善作用和保护效果的产品。建议针对消费者所关注的保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鉴定方法、评定标准,特别是要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筛选制定、企业标准、标签标识等。对违规、不合格保健品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金羊网) 视角3:提高违法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松台街道桂柑社区党委书记柯建华:对以欺诈方式销售、金额巨大的保健食品违法会销行为以诈骗罪认定 柯建华提交《关于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销售类案件综合治理的建议》,建议对以欺诈方式销售、金额巨大的保健食品违法会销行为以诈骗罪认定。针对保健品批准文号注销仍被使用、商家擅自扩大产品适宜人群范围等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处罚的情况,柯建华建议尽快构建以《食品卫生法》为核心,其他法律法规为框架的法律体系,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让执法部门有法可依。(澎湃新闻)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院长罗杰:规范保健品管理 罗杰提交了《关于规范保健品管理的建议》。他认为保健品行业存在着四项主要问题,其关键原因在于保健品市场监管能力不足、违法成本过低、社会化养老服务不健全、保健品科普不力。他建议提出加强科普宣传、提高违法成本、让老年人获得精神寄托等举措,从而促进保健品行业健康发展。(中国新闻网) 视角 4:要加强监管和加大宣传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中学副校长王晓梅: 建议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做到工作前置,构建良好的信息网络,能够使我们了解保健品的信息渠道畅通。必须要有长效机制,假冒伪劣产品不应该如雨后春笋那样,有旺盛的生命力。需要加大宣传力度,需要让百姓认识到保健品并不等于药品。建议保健品的生产部门、生产厂家要鼓足勇气,积极主动地出击、主动作为,把优质的产品推下去。(央广网)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长宁萍聚工作室党支部书记朱国萍:从源头加强保健品监管 朱国萍提出三点建议:希望国家出台相关法规,严查保健品生产源头;在销售环节加强监管,不能局限于罚款;社区居委会、街道、社会公益组织应该多举办针对老年人的社交活动,“不让推销员有机可乘”。(北京青年报)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严格核定保健品售价 刘希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进一步提高保健品准入门槛,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严格保健品价格审核,确保广告宣传真实性,加大老年人保健品欺诈性销售打击力度。她认为,物价部门严格核定保健品售价,要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重点监督电视台、报刊、电台等,严格把关每一则保健品广告,对于擅自更改已经审查过的广告,而且违反广告用语有关规定,夸大产品功效进行虚假宣传的企业与媒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给予严厉的处罚。各辖区派出所对保健品公司进社区组织的讲座、上门直销等违规销售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法制日报) 南通市佰仁堂常青乐龄护理院护理员李楠楠: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范常识 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市佰仁堂常青乐龄护理院护理员李楠楠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多年,在日常工作中,她发现有不少老人生了病不吃药,只认保健品。她建议,要加大宣传力度,来普及防范和辨别常识。(医脉通) 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甦雁:保健品市场背后,“伪造”乱象层出不穷 全国人大代表、徐州市眼病防治研究所所长李甦雁表示,火热的保健品市场背后,保健品“伪装”成药品、普通食品号称有保健功能等现象层出不穷,不少产品靠“忽悠”蒙骗消费者赚取暴利。(医脉通) 全国政协委员许启金: 要向老年人普及保健常识 要向老年人大力宣传卫生保健知识,街道及所在社区可组织志愿者开展健康讲座,提高广大老年人对疾病预防知识的知晓率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安徽网) 全国政协委员马露: 必须从源头上监管保健品 马露认为,现在保健品出现的主要问题,还是在虚假宣传上。马露认为,老百姓尤其是老人,他们的文化水平、识别能力达不到,又有长寿的心理需求,保健品推销员就钻了这个空子。马露认为,还是要从市场监管、产品质量的保障上来解决这个问题。(安徽网) 全国人大代表牛朝诗: 应该对商家加大监管力度 牛朝诗认为,要加强市场管理和行业监管,尤其针对在小区里的一些保健品商家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要净化保健品宣传“噪音”,让人们对保健品有客观、科学的认知。(安徽网)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泗水县苗馆镇隈泉村卫生室村医刘庆民:消除保健品广告乱象 刘庆民说:“现在存在把保健品当做药物,在农村、城市欺骗老年人和患者的现象。同时,一些变相的虚假广告也会误导老年人与患者。”对此,刘庆民认为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老年人思想观念;需要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消除保健品广告乱象。(齐鲁网)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问题关键出在监管 肖胜方认为中国目前拥有与保健品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说不完善。问题(保健品市场乱象)关键出在监管。此前,保健品市场监管的职能分散在很多部门,可说是“九龙治水”。保健品市场问题集中出现在2018年,随着机构改革在省、市落地,以前“齐抓共管结果没人管”的现象将会好转。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整合到同一个政府部门,保健品的乱象将从根本上得到解决。(金羊网) 庶正结语: 我国营养保健食品行业正处在其诞生以来最难熬的困顿中,最显现的三个特征是“产品倒灌”、“资本外流”和“信心动摇”,而近期一系列行政措施动向不仅未能缓解这一困境,反而有使之加剧之势。期待“百日行动”之后监管机构配套出科学的长效机制,救行业于水火、还市场以活力、佑国人之福祉。 本文由庶正康讯编辑整理 (原标题:最高法工作报告谈保健品 两会代表委员这样说)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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