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20日讯】(新浪娱乐)近日,天眼查App显示,因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亚鹏及哥哥李亚炜被限制高消费,申请人为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案件流程显示,今年4月,两人已被强制执行4000万。 相关文书显示,北京泰和友联投资有限公司曾出资6000万元对李亚鹏兄弟二人公司(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注资,并约定获得雪山公司10%的股份,项目3年开发周期届满后由泰和友联公司先行收回约定的固定权益收益4000万元。因李亚鹏一方一直未支付相关款项,泰和友联公司在催款无果后,将李亚鹏、李亚炜和担保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判决李亚鹏、李亚炜向泰和友联公司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 (原标题:李亚鹏被限制高消费 被判决支付4000万元及利息) 责编:九月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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