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日讯】(记者 肖潇)查处直销“挂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动了真格。针对有关研讨会上传出“挂靠有合理和不合理两种”的说法,“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采访了中国市场学会直销专家委员会专家欧阳文章。他认为,直销“挂靠”根本没有所谓的“合理”一说,政府查处“挂靠”也根本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余地。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最近在北京召开的一场研讨会上,有人私下说直销“挂靠”是有合理和不合理之分的。所谓“合理”,就是“挂靠”方与直销企业的奖金制度相同,并与直销企业重新成立了新的公司,就可以认定为“合理挂靠”。欧阳文章认为,这一说法是不正确的,在直销“挂靠”问题上,没有什么“合理”与“不合理”之分,“即使与直销企业成立了新公司,并使用同样的奖金制度,也没有改变‘挂靠’的性质,哪有什么‘合理’之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查处以直销名义和股权激励、资金盘、投资分红等形式实施传销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重点调查掌握直销企业是否存在下列情形:一是直销企业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等主体签订只能销售该企业产品的合同,或者通过合作、包销等形式形成了事实上的挂靠关系。二是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并非以销售产品为目的,而是以各种资本项目运作、投资返利分红、股票或者期权等为载体,以资金盘的形式运营。三是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均是以该企业的名义、以直销经营许可证为幌子、以开展“直销经营”为借口,许以高额回报,引诱、哄骗相关人员参与。四是直销企业或者其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在实施上述行为时,存在《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违法行为或者第26条规定的为传销行为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