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26日讯】(中新融媒)不久前,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非诉保全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 杭州迅兰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冻结1000万元
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该《行政裁定书》显示,湖南省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名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的资金10000000元、被申请人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名为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内的资金10000000元、被申请人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名为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内的资金10000000元予以冻结,以上冻结期限为一年。
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今年6月4日,中新观察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发布《申请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来申请保全的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给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