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后,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田永波不服,提出上诉,且均认为自己在犯罪事实中作用较轻。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该法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高玉东、李奇兵、王小影以提供虚拟数字货币增值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所发展人员的数量、投入金额、发展层级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属情节严重。李国民明知李奇兵持有的数字货币系犯罪所得,仍帮助李奇兵转移和隐藏,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情节严重;唐孝华明知王小影是犯罪的人仍为其提供住处所,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并且,该法院认为,高玉东在传销活动中起发起、策划、操纵等作用,李奇兵、王小影起发起、策划等作用,还承担宣传、培训等职责,三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田永波协助承担管理、协调等职责,对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故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同样在江苏省盐城市,李奇兵、王小影等人曾工作过的PIUSTOKEN手机APP网络传销平台也因涉及网络传销被立案,且被称为“公安机关侦破的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其平台名为“Plus Token”,涉及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层,涉案数字货币价值近500亿元。 根据北京日报9月报道,2019年初,盐城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Plus Token”平台进行侦查,同年6月,专案组民警分赴多个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2020年3月,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另据媒体报道,9月22日,江苏省盐城经开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Plus Token”网络传销诈骗团伙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2年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原标题:77亿数字货币传销案:发展会员71万 层级达501层)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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