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5月,当事人广州香爵公司为获得更好广告效果,吸引更多消费者,在其公司网站(http://www.xjsh888.com)上对“香爵小V脸约会水”进行广告宣传时,采用了“小V脸焕颜约会水是目前世界上任何一款产品都无法替代的最新细胞美容、液态整形、全身保 ⒓せ钕赴、修复基因的能量产品”、“纳米远红外通过透皮吸收,渗透肌肤达30到50微米,穿透表皮、真皮、至皮下组织,直达基底母细胞,深层清理排出肌肤毒素,同时将117种液态矿物质迅速输送给细胞”的表述;对产品“香爵小草帽卫生巾”进行广告宣传时,采用了“第四层晶莹剔透,数量充足进口的吸水因子(高分子聚合物),吸水率达30倍以上”的表述。但却无法证实上述广告宣传所采用表述用语和数据的真实性。 2019年3月,在更新产品资料过程中,在制作产品“香爵沙棘冻干全果粉”的广告海报上作出“100%沙棘冻干营养成分”、“完全保留428种活性成分”的表述。上述“100%沙棘冻干营养成分”、“完全保留428种活性成分”的表述为该公司文案部自行编撰,未经验证证实,交由该公司设计部制作形成广告海报,放置于当事人经营场所门前作广告宣传用途,却无法证实其广告宣传中“100%”、“428种”等数据和“完全保留”等表述的真实性。 调查认定认定广州香爵公司为宣传其产品,在制作发布广告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600000元。 (原标题:广州香爵公司及个人等因涉嫌传销被冻结8100多万元 曾因虚假广告被罚60万元)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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