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通过查询阿敏生物牌硫酸软骨素胶原蛋白粉的备案信息可知,该产品属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50734,产品基本信息标明仅具有增加骨密度这一项保健功能,并不具备代理所宣传的抗病毒、改善和调理各种膝关节疾病的功效,还写明了不能代替药物,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 《广告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等。而阿敏生物代理的代理将保健品宣传具有抗病毒、预防骨质疏松、骨折、调理改善骨关节炎、骨质增生等多种功效,欺骗消费者,已经涉嫌虚假广告。对此,《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