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涉嫌违法《广告法》 对于艾美美业北京分公司“老师”及门店对产品防病治病的宣传行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高森表示:“《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除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艾美国际的讲解人员在宣传中声称其产品具有消脂溶栓、调节血压、解决关节疼痛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这意味着该公司的产品枕力通、乐氏活力通等应属于医疗器械和药品,否则该宣传违反《广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和药品需经过监管部门注册、备案或批准、取得相应的注册证书之后才能生产、经营。”高森分析称。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广东艾美美业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曹亦菊,经营范围为化妆品的技术研发及销售;为美容院提供管理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保健用品、护肤品、化妆品、美容仪器设备、美容用品的销售等项目。 艾美国际官网艾美美业北京分公司简介 艾美国际官网介绍,艾美集团以美康皇冠店长人才输出为核心,并为美康门店提供产业全渠道增值服务,市场布局涉及深圳、广州、上海、北京、成都五城,拥有18000家门店。北京分公司为艾美美业五城实体布局的最后一站,于2016年正式启动,位于北京CBD核心地带,市场范围覆盖北京、天津、河北等地。 7月29日参会之余,本网工作人员经李某某介绍,在艾美美业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见到了北京分公司总监王某。王某介绍:“公司给到合作门店人才支持,即皇冠店长输入,并进行持续教育;提供艾美平台的产品,如巨爱巨美的爱力通系列产品,面部、眼部护理项目,科美类项目等;还有百万合伙人模式,像李董(注:上文所称艾美美业北京某美容店老板李某某)就是我们的合伙人。目前全国有20000多家店。” 中国质量新闻网调查的艾美美业的几家合作门店,均在售爱力通、枕立通等产品,且均宣传产品具有多种防病治病功效。 针对消费者反映以及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致函广东艾美美业化妆品集团有限公司,并多次致电其官方电话表达采访意愿,工作人员均表示会转告公司相关部门,但截至发稿,未收到该公司回复。 (原标题:“挂牌、枕头”防病治病?艾美美业一关联美容店被投诉忽悠老人)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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