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保健功效? 除了化妆品品类外,奚公子还布局了食品领域,“藜麦新元餐”便是其中之一,据官方微信小程序显示,该产品具有“减脂瘦身”的功效,并且相关广告还表示“只需7天,轻松减下3到10斤”,这种说法明显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 据商品详情页面晒出的产品资质信息显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为SC10637010501478,生产厂家为山东嘉能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显然,该产品仅为普通食品,并非保健食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具有“减肥”功效的食品一律归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同时规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当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时,可依据《广告法》第九条第(十一)项的规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的情形对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广告宣传保健功能,是对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虚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解,可以虚假广告对其定性。 此外,在商品详情页面内,官方微信小程序在介绍该产品的功效时,还提到了“不反弹”这个广告语。 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关于防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的消费提示》中,就曾明确指出“不反弹”属于“常见的保健食品功能声称虚假宣传表述”。更何况该产品连保健食品都不是,如此宣传更是涉嫌虚假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