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效承诺,案例不断 为了达到招商目的,证实伴能阻燃粉确实具有减肥作用,经销商们在网上晒出的宣传材料还涉嫌含有不科学地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以及保证:“15天综合可瘦5到10斤、30天综合可瘦10到20斤、60天综合可瘦15到30斤”。 另有课件资料承诺:“14天减脂5到15斤、28天减脂10到30斤”。 根据我国《广告法》第十条规定,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显然有关宣传图片并未标出数据的出处。对此,《广告法》第四十条指出,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九条至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可以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上述数据属于虚构,或者晒出这样数据的广告主无法提供相关材料予之证实,那么,根据《广告法》规定,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行为,也属于虚假宣传。 眼下,在小红书、微博、抖音以及众多经销商的朋友圈中,通过服用伴能阻燃粉进而减肥成功的案例已比比皆是。 线上如此,线下也不遑多让。 显而易见,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