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4月20日讯】(微商电商调研)在上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安徽嘉宝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何收到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以及坤圣贝集团的两位股东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得到了怎样的判决结果,在本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的是嘉宝诺公司推出的产品是否涉嫌虚假宣传,以及该平台现行的奖金制度该如何解读。 消字产品,消炎作用? 截至目前,嘉宝诺已面向市场推出了多款产品,备受经销商们推崇的“微微新郎妇用草本臭氧抗菌剂”便是其中之一,在介绍该产品功效时,由安徽嘉宝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认证的官方公众号“嘉宝诺三氧健康”曾特别指出:“该产品成分纯天然、原料简单,产品安全、无毒、无耐药性。臭氧杀菌后的残留物是氧气,能加速新陈代谢,提升人体免疫力。同时产品经第三方检测,经口毒性试验,属于无毒产品;有抗菌消炎的作用,同时可以预防再次感染,为细胞组织供氧。”
(图片来源:公众号“嘉宝诺三氧健康”) 在经销商提供的宣传课件当中,围绕着该产品的功效包装,也存在有关“消炎”的表述。 阴道炎、宫颈炎、下生殖道上皮内病变等多种妇科疾病似乎都在“微微新郎”等产品的适用范围之内。 调查发现,该产品的产品分类为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为安徽皇尚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为“皖卫消证字[2021]第S0036号”,产品使用范围如下:“皮肤抗菌(免洗),皮肤抗菌(用后及时清洗),手部抗菌(免洗),手部抗菌(用后及时清洗),粘膜抗菌(不含阴道粘膜),阴道粘膜抗菌等。”可见,该产品仅为消毒产品,并非医疗器械或药品,其适用范围也并不包括涉及到消炎在内的医疗功效。 众所周知,卫消证字代表的是卫生消毒用品类,代表一种外用消毒杀菌产品,不具备调节人体生理机能的功效,与药品有着明显的区别。《国家消毒管理办法》第33条规定,消毒产品仅具有杀灭和消除病原微生物的作用,不能出现或暗示治疗效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消毒产品仅有消毒功能,不具备治疗效果,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不应该对“消”字产品做任何有疗效的宣传。对此,《广告法》第十七条有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为了达到招商效果,还有宣传材料对该产品的安全性作出了保证性的承诺。 或许是为了进一步证明该产品的安全性,有关课件还使用了受益者的形象为其证明。 对此,《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表示产品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表示产品功效、效果的断言或保证为虚假宣传,包括利用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等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