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链接便被锁定,可拿到8层利润 如何获得利润奖励?李真举了一个例子,假如,A在商城消费了128元,成为了“指尖管家”,他将自己的商城链接发送到朋友圈,而朋友B点击进入,那么B就被A锁定了,B之后在商城购买大衣,A就能获得这件大衣一部分的利润奖励。同时,B也成为“指尖管家”,他再将自己的商城链接发送出去,B的好友C点击链接,C便被锁定,之后C买东西,不仅B可以获得一定的商品利润,A同样也可以从C的消费中获得一定的利润。 关于利润的具体分配比例,根据层级的不同,奖励也不相同,如果购买128元后成为指尖管家,积分分为8层,第一层拿利润的40%,第二、三、五层拿利润的10%,第六层拿8%,第七层与第八层则拿利润的6%。在商城累计消费880元后,则升级为分销商和代理商,可以拿到无限层的利润奖励。 回应:利用运营模式推广产品 “云在指尖”在宣传中表示,商城利用这种运营模式的目的,是为了帮助工厂推广产品,塑造品牌。同时,商城在手机微信上运行,只是借助微信的客户资源。并且,商城曾明确表示,这并不是非法传销,只是一种新的消费创业模式,不需要投资、加盟费、进货发货,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当事人说:三个月后可月入1万 今年42岁的李真(化名)是湖南常德人,在驾校工作了几年,每个月的工资都维持在4000多元左右。他购买128元物品成为商城的“指尖管家”后,只过了一个月,他已靠这个商城赚了几百块钱。 李真平时只与自己的推荐人交流,“我现在只做了一个月,等三个月后,只要有十个好友点击我的链接,并购买128元的物品,我至少能够赚1万元的利润。”对于这种经营模式,李真认为和“传销”大有不同,“我们是有真实商品的,并不是以骗取钱财为目的。”李真相信,他能够发展不同的好友成为自己的“下线”,“我有两个在益阳的朋友,现在每个月不工作,都能拿上万的钱。只要能坚持三个月,我会证明,他真的能够赚到1万元。”记者王诗颖 律师说法:市民需了解传销概念及特征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武继良律师介绍,关于“传销”的概念,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给出了认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地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武律师提醒,市民需要了解传销的特征,并能够思考这种活动可能会是传销行为,以及它的后果。(以上来源于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