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美不“美”,涉嫌传销丑闻被央视媒体曝光 据央视《第一时间》报道,2014年5月2日,在黑龙江省大庆市,警方端掉了一桩紫光吉美集团东北总代理的传销案。据警方介绍,这股传销团伙的首领为当地的一对夫妻,妻子是紫光集团东北总代理,丈夫是讲师,夫妻二人可谓分工领导一唱一和,经过两年的发展旗下团队成员拥有7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 据悉,2010年妻子马某成为湖南紫光吉美集团东北总代理,并成立一家名为“泰和健康商行”的公司,以推销紫光吉美磁化水机并招收该公司的代理商,并对其进行所谓的培训。该公司规定,每单购买1.1万元的产品即可成为初级代理商,3.3万元是中级代理商,6.6万元是高级代理商。购买一单5台机器可以得到6000积分及返回各种费用补助418元,其中,包括安装费和3%的服务费。各级代理商除了可以赚取卖出的产品差价外,还可以通过联系新的客户,即“下线”,在该网点进行注册而获利。获利方法为积分返利,是指成为初级代理商可以发展两个“下线”,这两个“下线”分为A区和B区,发展两个“下线”初级代理商可获得12000积分,同时公司会返回841元的推荐费(即找到“下线”的奖励费),两个人共1682元。发展的两个“下线”每人积分达到6000还可以碰撞两次,每次碰撞公司都会返给初级代理商400元,两次碰撞返回800元。每个“下线”还可以再发展两个“下线”。其中,初级代理商不享受公司给的奖励费,但享受碰撞积分返款,也就是说,发展的“下线”越多,“金字塔”顶端的人获得的现金就越多。代理商通过发展“下线”获得的积分累计达到72万分时,可以获得6万元钱。获得6万元后积分清零,以后想继续获得公司返利就得靠重新发展“下线”获得积分。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发现,该公司的运营模式完全符合我国法律对传销的定义:1、缴纳入门费获取资格:“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求以购买商品缴纳不等的费用获取不同的级别后,便具备发展人员的资格。2、拉人头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关系:在“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运营过程中,要求会员发展下线会员,并组成层级关系。3、多层次计酬拉人头获取利益:“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奖励制度中进行多层次计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