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1日,隔了五六天,带着最后一丝丝的侥幸心理,我再次电话联系黄经理,询问她我什么时候可以带产品过去处理,期望她能给我解决问题。但是,黄经理给我的答复是:“等我联系”。我提问要等多久,对方诸多推辞;说她需要去协调沟通,不能给我确切的时间,让我等她联系……面对黄经理的百般推脱。我选择了等待和相信。内心带着一丝丝希望她能帮我解决问题。 1月26号,我再次收到黄经理发来的微信:“亲,公司欠你的货,欠货部分公司全额退给。但已经收货部分公司按照规定,超出退货期限,无法办理,请知晓!”
我彻底失望了。公司和团队的人明显就是不愿意给我处理,毫无诚意! 刚出入社会的我却要承受如此巨大的压力和欺骗,东拼西凑借来的钱,投入一个无底洞的事业,让我和徐某在20几岁的年纪背负一身的债。眼看近年关,除了家里一堆的产品和一身的债务和当时一堆的空口承诺,还有就是一颗近乎绝望的心,过着不知明天的生活,真是哭诉无门。 今天,无奈之下,我向广东拓业律师所的谢真文律师进行咨询。谢律师听完我的遭遇后表示:1、如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买卖合同,也没有就买卖标的、价格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顾客已交的钱应当视为一种预付款,现双方不能就买卖达成一致时,收款方应当退还所收款项;2、如顾客付款提货后认为或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对于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规定的退货或换货条件的,收款方应当依法办理退货或换货;3、以缴费加入成为会员或变相以购买产品作为成为会员条件,极易涉嫌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或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须高度谨慎!4、消费者如不慎被骗或掉入传销陷阱,完全可以通过向工商管理部门或公安经侦部门投诉、举报等手段维权。 谢律师的意见坚定了我走维权之路的信念,我要向全国的媒体和广东、上海、新疆等地的工商投诉,我要克缇还我钱,还我公道。也希望我的经历能给更多像我一样的的年轻人一个警示:不要被克缇这种打着直销做着传销的幌子给骗了,他们告诉你们的赚钱之道,实际上是他们自己的赚钱之道。每发展一个人,他们都能赚钱……。希望有关部门的人能进行相关调查,我和我的伙伴都愿意配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