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现场执法搜出涉嫌传销资料 9月19日,记者将掌握到的情况反映给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公平交易科和望麓园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领御大厦的“尚赫健康沙龙”展开执法。 “你这里是做什么的?”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邱姓副总称,是尚赫公司在湖南区域的代理咨询点,他是公司的“代理商”,但他在现场却无法提供尚赫公司的“委托证书”等相关资料。他说,尚赫公司取得了直销牌照,不过记者调查发现,尚赫公司虽在2007年拿到了直销牌照,但直销范围并不包括湖南,同时也没有在湖南开设分公司或任何分支机构。 在记者暗访调查过程中,邱姓副总也承认,“在湖南还没拿到直销牌照。”但他也表示,“这没关系,有没有都能做。”执法人员查看营业执照发现,这家于5月18日注册的公司,实际上是“长沙市开福区万喜源日用品经营部”,组成形式属于个人经营,经营范围是日用品、化妆品及预包装食品和商品信息咨询服务等。 在办公室内,执法人员搜出大量涉嫌传销的相关资料。目前,长沙市工商局开福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此事。 观点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说,根据规定,传销活动的组织者或者领导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传销活动的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是“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涉嫌传销三个要素 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原标题:湖南“尚赫健康沙龙”被查 工商现场执法) 责任编辑:小青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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