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27日讯】(检察日报)“在校园贷网络平台上贷款,不但不用付利息,还可以挣钱。”2015年8月以来,这种“天上掉馅饼”的挣钱方式开始在黑龙江省大庆市的几所高校悄然流传,令不少学生为之心动。至2016年底,靠校园贷“挣钱”的学生近190人,贷款总金额近400万元。而这些贷款最终都进了一个名叫田明玉的男子的口袋。近日,大庆高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田明玉批准逮捕。 开公司缺钱,找大学生帮忙贷款 1989年出生的田明玉是黑龙江绥化人,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网络贷款公司工作过一段时间。2015年4月,他从北京辞职来到大庆市,准备自己开公司。 为快速筹到资金,田明玉想到了自己熟悉的网络贷款业务。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他瞄上了近年来比较火爆的校园贷,大庆市内的东北石油大学、八一农大、哈医大(大庆校区)等高校随即进入他的视线。 田明玉首先联系了正在大庆市某大学就读的学弟余某,让他帮忙介绍一些学生办贷款。田明玉开出的条件很诱人:学生们只负责提交申请即可,贷款本息由他来偿还,每名提交申请的学生可以获得100元至200元不等的好处费。余某每介绍学生办成一笔贷款,便可得到相应的提成。 很快,余某就找到了13名同意申请贷款的学生,他本人也主动加入其中。收集到这些学生的身份信息等材料后,田明玉便前往多个网贷平台,以学生们的名义申请贷款。之后,田明玉还指导学生们按照网贷平台的要求完成贷款流程、接受信息核实等。 办完一系列贷款手续后,网贷平台陆续将贷款打入学生们的支付宝或者银行卡内。学生们拿到贷款后,再按照田明玉的要求,将贷款一分不差地转入他的账户。就这样,田明玉很快募集到第一笔资金1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