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6日讯】(封面新闻 )活性多肽让重症起死回生”、“各大一线城市医学附属大医院、临床各种疾病临床特殊用品”……5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一系列涉及虚假商业宣传的典型案例,其中,凉山州越西县一商行因虚假宣传被重罚20万元。 今年1月26日,凉山州越西县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匿名举报称:越西县藏恩堂九九商行为推销其销售的斯姆清牌胶原蛋白小分子活性多肽进行虚假宣传,同时,该举报者还提供了相关虚假宣传的视频作为辅证。 1月27日,执法人员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对藏恩堂越西县九九商行宣传场所、租赁住所及刘伦等人住宿的宾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宣传场所聚集了132名老年人在听取宣传。根据现场挡获的各类证据,该商行将自家产品往“起死回生”的方向进行宣传,但当事人不能提供所宣传的肽功能、性能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经调查,越西县藏恩堂九九商行管理者胡某为推销其销售的商品,在其经营场以会场销售形式,由刘某以北京珍鑫国际中医研究院副院长的身份到越西县藏恩堂九九商行做该产品的宣传,夸大该产品功效,并用子宫癌、宫颈炎、胃癌晚期等病患者服用肽的前后对比图片来进行宣传,会场宣传至2018年1月26日,胡某共向消费者收取购买姆清牌胶原蛋白小分子活性多肽预收款4.608万元。但当事人却不能提供所宣传肽的功能、性能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材料。 最终,胡某的行为被认定构成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法》第二十条之规定,胡某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0万元。 (原标题:企业宣传保健品能“起死回生”?食药监局:罚20万) 责任编辑:苏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