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17日讯】(中国商报)近年来,随着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入住养老机构集中养老逐渐成为老年人选择的重要养老方式之一,但是个别养老机构或打着“养老”名义的非养老机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养老机构管理等法律法规,采取欺骗诱导、虚假违规宣传等方式,对外公开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特别是老年人非法吸收资金,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 成都商报记者近日从成都市民政局获取了一份“防骗攻略”,主要包括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的特点和注意事项,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选择正规机构的建议。 哪些养老机构领域涉嫌非法集资? 以提供“养老服务”等名义吸收资金。此类非法集资行为不具有提供养老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养老服务为名收取会员费、“保证金”,并承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以相关“销售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此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养老服务机构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等方式吸收公众资金。 以投资“养老公寓”、“养老院”等名义吸收资金。此类非法集资行为是指不具有房地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还有部分以投资养老基地、养老建设项目等名义,承诺给付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未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和有关部门依法登记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根据《国家发改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规定,经许可设立的养老机构,应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并且应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对合同期内退养的老年人,收费结算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养老机构不得违反老年人意愿强制服务,强制收费。养老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如何选择正规养老机构? 目前,登录“成都养老服务网”,点击“机构地图”,可以快速查找到分布在全市各区(市)县的养老机构。在选择养老机构时,应查看相关证件,仔细阅读养老服务协议条款后再确认签订,谨慎预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若存在疑惑,也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金融办等咨询。 (原标题:防骗攻略!入住养老机构当心“非法集资陷阱”)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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