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银行牌照才能吸收存款 5月16日,南宁市民梁女士向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讲述自己的遭遇,她是“广西同城人人贷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受害者。2015年初,她路过该公司位于南宁市鲁班路的营业点时,被业务员叫住了解“理财产品”。“我先投了1万元1月期,1个月后,本金和100元利息都按时回来了。2015年12月,我一次性投了15万元1年期,对方承诺15.8%的回报率,不想次年12月该公司就跑路了。” 梁女士说,当时,她看到该公司注册资金上亿元,在南宁开了13家门店,且店里挂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执照、金融牌照等,便相信了。 近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金融服务(除国家专项规定外);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金融知识流程外包;非融资性担保服务(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常年工作在打击非法集资第一线的张敏警官提醒说,现行的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为认缴登记制,从某种角度来说,企业想写多少都可以,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营业执照如同一个人的身份证,有身份证并不代表他不会犯罪。另外,金融牌照有很多,不是都可以吸收存款的,只有银行牌照才可以吸收存款”。 不要轻信宣传造势 2018年初,南宁市民吴女士参加了一个网络平台公司的返利项目,她投入3800元,通过点击平台上的广告,每天获得数十元返利。她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集资者还拿出某媒体对公司高管专访的版面,以彰显公司的实力,对方还要求她将每天的返利截图朋友圈。但是,2018年底,她本金还没回来,该公司就已跑路。后来,监管部门将该平台定性为非法,她才如梦初醒。 南宁打非办的工作人员说,虚假宣传造势也是非法集资分子惯用的手段之一。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张敏警官说,一些不法分子还将造势的场所选在国宾馆,但国宾馆仅仅是宾馆,只提供场地,不代表政府部门审查,希望投资理财者擦亮眼。 (原标题:揭秘非法集资套路:收益率超6%、造势场地选国宾馆……) 责任编辑:一然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