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21日讯】(南国早报)“你看中别人的利息,别人看中你的本金。”这绝不是一句玩笑话,而是对非法集资案例最精辟的概括。那么,非法集资具有什么样的套路和手段?投资理财有哪些常见误区?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就此采访了监管部门和执法人员。 收益率超6%要警醒 5月17日,南宁一起非法集资案的受害者黄先生回忆说:“当初,集资者所谓的位于上林、柳州和北京的那些项目,我都没有亲自去看过,只看到该公司承诺的年息达36%~48%,心一动就投了30万元。案发后,我才发现那些所谓的项目一个都经不起推敲。” 南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南宁打非办”)工作人员表示,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回报,是非法集资最常见的两种手段。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或创业创新等幌子,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入股等名义,骗取社会公众投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待资金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 上述工作人员提醒投资者,要以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为参考,“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超过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另外,我国法律规定,超过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这可以作为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