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22日讯】(侠x态度)互联网是一个很好的运营工具,能够连接和整合线上线下的资源,方便我们进行管理。新零售模式是未来的趋势,单纯的线上电商平台是很难生存下去的,“线上+线下”的新零售模式成为了近年来的主要零售模式。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众多新零售平台与日俱增,“伟峰电商”便是其中之一。 那么该平台有着怎样的公司背景?以及资料中提及到的“零风险”是否违背广告法?该平台现推行的模式制度行业专家又指出了什么样的问题?带着种种疑问,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伟峰电商”的背景。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深圳市伟峰网络媒体有限公司(简称:伟峰消费商平台)成立于2017年,伟峰消费商平台是国内首家基于精准大数据并与商业资源结合,由供应链、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业界一流专业人士组建而成的互联网公司。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公司背景,宣传“零风险”投资? 经查,“伟峰电商”的经营主体为深圳市伟峰网络媒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8月28日,法定代表人张杏英,监事陈龙清,最终受益人为张杏英,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从该企业2021年度报告中得知实缴100万元整。 图片来源:爱企查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伟峰电商”是一个全新的商业主体,有着一定的独特之处。用户可以花本来就该花的钱,赚本来就不到的钱;不需要大投资。没有员工也不需要管理,是一个“零风险”的商业主体;(省钱+赚钱)机会的传播者,不负责具体的经营;可以是第一职业,也可以是第二职业;让消费者也参与了利润分配,让更多人成为了消费商,分配更加合理;销售的关键主体,优越于原来的店铺,是互联网时代的“最佳”互补。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我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对于投资理财类广告有明确约束:“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是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同时《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广告不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消费者到消费商,如何解读?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伟峰电商推行的等级制度,以及对应的收益该如何解读。据推广人员阿兴(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如下: 一、消费者权益介绍: 新用户注册即为消费者,平台赠送100权益分;每日完成任务可获得20权益分(期限30天);每直推一个新用户可获得50权益分;个人消费平台赠送1:1权益分(消费1元送1权益分);个人消费可获得分红额1.5倍的加持;看广告可获得权益分以及现金收益,可享受平台消费优惠。 权益分说明:权益分可以兑换商品,可以互相转增,权益分是具有价值性和流通性的,主要带动全民消费,分红值享受公司分红,1000个权益分等于1分红值。需要权益分兑换成分红值可获得公司分红,花出去的钱还能赚回来,相当于商品除了免费还赚钱;平台代理必备条件需有相应的权益分。公司IPO也必须须有相对应的权益分。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二、达人权益介绍:分为达人1、达人2、达人3、达人4四个等级。 达人1:团队销售业绩达到1万元,权益分达到5万分,即可晋升为达人1,并享受20%的团队手续费分红; 达人2:团队销售业绩达到10万元,权益分达到10万分,即可晋升为达人2,并享受20%的团队手续费分红; 达人3:团队销售业绩达到50万元,权益分达到50万分,即可晋升为达人3,并享受10%的团队手续费分红; 达人4:团队销售业绩达到100万元,权益分达到100万分,即可晋升为达人4,并享受10%的团队手续费分红。 手续费分红说明:所有的达人按照顺序升级,每消费100元有效分红30天,可以无限叠加,例如用户消费1000元,有效期为300天,权益分转增统一扣除20%手续费。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三、VIP(消费商)权益:分为VIP1、VIP2、VIP3三个级别。 VIP1:用户在平台报单区消费399元购买产品,且团队业绩达到10万,团队权益分达到10万分,即可升级为VIP1,在获得产品的同时,赠送三倍权益分,并获得分红额3倍的加持,直推奖励30%;20%的团队手续费分红以及10%的间推奖励;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VIP2:用户在平台报单区消费1999元购买产品,且团队业绩达到50万,团队权益分达到50万分,即可升级为VIP2,在获得产品的同时,赠送四倍权益分,并获得分红额4倍的加持,直推奖励40%;10%的团队手续费分红以及10%的间推奖励;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VIP3:用户在平台消费9999元购买产品,且团队业绩达到100万,团队权益分达到100万分,即可升级为VIP3,在获得产品的同时,赠送四倍权益分,并获得分红额5倍的加持,直推奖励50%,5%的团队手续费分红以及10%的间推奖励。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伟峰电商”为了使团队长能够加大推广力度,特别推出了团队管理奖(新业绩):团队业绩达到10万-50万奖励3%;团队业绩达到50万-200万奖励5%;团队业绩达到200万-1000万奖励7%;团队业绩达到1000万-5000万奖励9%;团队业绩达到5000万-1亿奖励10%。(全网首单奖励为0,首单分配给区域广告代理点,第2单开始有奖励)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四、合伙人收益:分为区县合伙人、市合伙人、省合伙人、创始人四个级别。 区县合伙人:向平台缴纳4.9万元代理费即可成为区县合伙人,可享受直推奖励的40%-60%,区域奖励的5%,以及15%的区域分红; 市合伙人:向平台缴纳39.9万元代理费即可成为市合伙人,可享受直推奖励的40%-60%,区域奖励的5%,以及10%的区域分红; 省合伙人:向平台缴纳199万元代理费即可成为省合伙人,可享受直推奖励的40%-60%,区域奖励的5%,以及5%的区域分红。 创始人:向平台缴纳10万元的代理费即可成为创始人,可享受直推奖励的40%-60%,平台分红的10%。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以上便是“伟峰电商”推广制度以及奖励制度的具体内容。 对此,我们请来了行业专家对其进行分析,该专家指出:“伟峰电商”引诱用户通过推荐好友获得权益分,权益分按比例分红获得奖励,涉嫌拉人头;通过拉人头形成团队,以团队业绩作为考核,各个等级设置多个级别,获取不一样的团队收益,以及团队管理奖励,涉嫌团队计酬。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以“最可信赖轻创业的电商平台”为愿景的伟峰电商今后如何发展,以及目前平台存在的些许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以及整改,对此,本网将持续保持关注。 (原标题:自诩“最可信赖轻创业的电商平台”的伟峰电商涉嫌传销!)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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