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 北京6月21日电(中评社报道)近来,南海问题急剧升温,短短十数天,东南亚 有关国家在南海问题上曾经使用过的招数悉数尽出,包括举行军事演习,拉拢美 国、推动东盟介入,要给南海改名,双边外交默契配合,资源勘探等等,不一而 足,甚至还要抵制中国货,除了造成南海局势紧张之外,并无多少新意。 但仔细观察它们在多个场合的言论,不难发现,有一个词汇出 现的频率比较高,成为它们口中的热门用语,这就是南海行为准则,越南、菲律 宾在涉及到南海问题时几乎是言必称行为准则,称中国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需要推动更有约束力的南海行为准则,以此来约束中国在南海的行为。 越南、菲律宾声言中国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完全是颠倒 黑白,混淆是非,中国政府和南海问题有关学者已经从各个方面进行了驳斥,无 需赘言。但越南、菲律宾等国如此强调行为准则,似乎南海行为准则是它们侵犯 中国南海权益的护身符。南海行为准则是什么东西? 东南亚 有关国家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提出要推动南海行为准则,并和中国进行了有关谈 判,但东南亚有关国家之间的分歧阻止了南海行为准则的达成,最终它们和中国 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一般认为,该宣言的主要意义在于维持南海争端现 状,并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信任与探讨和开展有关海上合作。 按越南、菲律宾的说法,《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法律性不够强,约束力不够, 因而需要推动更有约束力的南海行为准则,约束谁?在它们的言论中已经表露无 遗,约束中国在南海的行为。 目前,还未见有报道南海 行为准则的具体内容,越南、菲律宾等国也只是声称要推动行为准则,也并未见 报道它们提出准则具有哪些内容,但仍然可做出推测。《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 前身本来就是越南、菲律宾等国推出的南海行为准则,只是因为东南亚有关国家 之间存在分歧,相持不下,于是把准则改变成宣言,但内容是大致相同的。 既如此,可以认为,南海行为准则如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那样,主要目标仍然是维持南海争端现状,而且按越南、菲律宾所声言的,具有 更强的约束力。即是说,越南、菲律宾等国要通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来 维持南海争端现状。 这下问题来了,南海争端现状是什 么?什么是南海争端现状?依照越南、菲律宾等国一贯的言论,它们眼里的南海 争端现状应该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它们对南海岛礁和海域的占领、分割现状,越 南占据数十个岛礁,菲律宾、马来西亚各自占据数个岛礁,并在各自占领的岛礁 和海域进行军事防务建设,经济开发,油气资源的勘探、开采等活动;二是它们 所强调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它们享有专属经济区、大陆 架的权利,近来越南一再声称它是在享有主权权利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活动 就说明了这一点。 越南、菲律宾等国需要维持的就是这样的现 状,它们可以在它们所占据的中国南海岛礁和海域任意进行军事、经济、资源方 面的活动,而中国方面进行正当的维权活动就是违反现状,就是违反《南海各方 行为宣言》,就是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实际上,越南、菲律宾等国需要 维护的是它们在南海的既得利益,同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 它们在南海的各种活动、利益还可以继续延伸到它们所谓的全部专属经济区和大 陆架上。这样的南海行为准则不但维持了它们眼里的南海现状,而且可以继续任 意放大,不断地把它们在南海新获得的利益转变成“现状”。 显然,这样的现状是荒唐的,中国不可能承认越南、菲律宾等 国通过占领、侵犯强加的所谓南海争端现状,更不可能配合它们维持它们眼里所 谓的现状,承认这样的现状无异于中国主动放弃南海权益。越南、菲律宾等国对 1982年才出现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有关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规定的宣传 也是它们在无视、否认、侵犯中国通过两千年来以各种方式确立的南海诸岛主权 和相关海域管辖权基础上对它们侵犯南海权益的无理辩护,是中国不能认可的。 这样的南海行为准则中国不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