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9月3日电(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报道)国务院医改办 公室1日在京宣布,我国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据介绍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提高全民健康水 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近期五项重点改革之一。自2009 年8月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我国已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一是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提前实现。经过整整两年时间的 努力,截至7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 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中,安徽 、黑龙江、上海、四川、重庆、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等9个省份还同步在村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是基本药物省级集中采 购全面推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 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出台后,由政府主导的省级非营利性药品集中招 标平台在31个省(区、市)广泛建立,以省为单位、主要招生产企业、量价挂 钩、招采合一、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管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逐步建 立和推广。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5个省份出台了新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文件。 其中,安徽、山东、四川、黑龙江等13个省份完成了新一轮采购,江苏等7个 省份正在开展采购工作。 三是群众基层就医负担切实减轻。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主要体现为“一降一 升”。“一降”主要是指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 销售和省级集中采购后,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明显下降。有 关统计数据显示,今年6月底,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平均下 降约25%。“一升”主要是指医保报销比例明显上升。基本药物使 用和报销政策逐步落实到位,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报 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例,已经达到60%以上,部分统筹地区提高到70%。超过90%的统筹地区 开展了门诊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