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3日电(新华网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 宝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 会议指出,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 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支持小型微型企 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 要战略意义。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积极成效。但当前小 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仍很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大 支持力度。 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2011年10月12日常 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包括: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 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对金融机构 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将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 政策延长至2013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 款平均增速,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适当提高对小型 微型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等。 会议确定了进一 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扩大中小 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 创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微型企 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营业税改 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二)努力缓解融资困难。建立小企业信 贷奖励考核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 融债。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 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 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继续对符合条件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制定防止大企业长期拖欠小企业资金的政策 措施。(三)加快技术改造,提高装备水平,提升创新能力。中央财政扩大技术 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完善企业 研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技术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 参与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国家和地方科技项目以及标准制定。实施创办小企 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四)加强服务和管理。建立和完 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 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对小型微型企业 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培训费和社会保险补贴。建立和完善小型微型企业分类统计 调查、监测分析和定期发布制度。加快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征 集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小型微型 企业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 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