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2月20日讯】(人民网 吴曼琳)记者今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通知提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改革个体工商户验照制度,建立符合个体工商户特点的年度报告制度;探索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制度。 据悉,现行年度检验制度对于各类市场主体来说负担不小,不仅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还可能由于年检错失市场机会。而年检改为年报制度,一方面方便企业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增强企业披露信息的主动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的监督力量,促进企业自律和社会的共治。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各级工商机关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同时,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中石化业务向民资开放 人民网北京2月20日电 (吴曼琳)从中国石化集团获悉:中国石化董事会昨日通过了《启动中国石化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实现混业经营的议案》,同意在对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此举是中国石化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关精神的重大举措,也将是央企启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次“破冰”之举。 据中国石化发布的公告显示,此次在油品销售业务板块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比例将根据市场情况厘定,但不超过30%。 而所谓石化下游领域的石化销售业务板块。对于比例不超过30%的解释,中石化集团新闻发言人吕大鹏称,此举主要是指,目前董事长得到的授权是“持股比例不超过30%”,将来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外界资本非常踊跃,参与状况比较好,那么经过董事会审议后也有可能提高社会和民营资本的持股比例。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傅成玉说,引入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有利于在公司内部进一步构建由国有资本与其他社会资本和民营资本共同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有利于通过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原标题:改革新动向:企业年检将取消 中石化业务向民资开放)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