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总收入是在GDP的基础上调整得出的。因此,国民总收入不是居民个人实际得到的收入,其中只有一部分会转化成居民的实际收入。GDP或国民总收入作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间内新创造的价值,可以从生产、分配和使用3个维度进行分析。在这3个维度中,民众感觉最为直接的当然是分配。新增加的价值要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之间进行分配,三者间的关系此长而彼消。如果政府财政税收或企业收入的实际增速快于GDP增速,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就可能下降。这种情况曾经持续过很长时间,反映出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依然很有限。2013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473,依然远远高于0.4的公认警戒线,也反映出居民收入水平呈现很强的偏态分布,大多数人的收入被少数人平均了。如果要再考虑与价值严重背离的房价,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水平就更远离“中高”应有的含义。 如果从生产的维度考察,GDP、国民总收入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居民收入都是增量,但增量产生的过程中消耗多少存量和消耗的方式确有不同。比如建一座新楼,与推倒一座旧楼后再建一座新楼,增量都是一座新楼,存量却是两座和一座的差别。如果从使用的维度考察,同样数量的新增价值,由于使用的方向不同,其效果也会不同:或是有部分拿去搞重复建设、形成产能过剩,或是有部分不得不用于治理对资源环境造成的破坏,或全部可以用于创造新的生活;或是打造豪华,锦上添花,或是改造普通,雪中送炭,等等。 面向“十三五”,且行且努力。如果仅以“争取跨入高收入国家行列”为目标,只要继续把总量做大就行了。但要使更多的人享受高质量的生活,就需要调整结构、提高效益、转型升级、多点支撑;就需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转变发展方式;就需要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缩小收入差距,让更多的人分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就需要把价格水平控制在合理区间,且促使房价向着与价值相符的方向回归,使广大民众在扣除消费价格和房价因素之后,在“十三五”末期真正实现“两个翻一番”的小康目标。而这些,远比做大总量更有实际意义。▲ (原标题:我国大多数人收入被平均 房价与价值严重背离) 责任编辑:小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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