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5月28日讯】(人民网 李海霞)央行征信中心宣布,自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 据央行公告称,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4]135号)规定,央行征信中心自2014年6月3日开始对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实施收费,个人每年查询第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收取服务费25元,个人查询本人信用报告每年前两次免费。 个人征信查询收费系国际惯例 央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向人民金融透露,“有的国家立法强制要求提供一定次数的信用报告,超过一定次数就会收费。央行这次收费也是为了维持征信体系框架稳定的必要措施。” 王晓蕾说,“信用报告有偿查询是国际通用做法,此次收费标准(25元/次)普遍低于境外征信机构同类服务收费标准。” 王晓蕾介绍,目前美国规定全国性征信机构每年要免费向个人披露1次信用报告。香港规定个人在被拒贷等特定条件下可以免费查询信用报告,其他情况下收费。此外,英国和俄罗斯也都对个人查询征信信息收费。 据了解,美国个人信用报告一般的市场价格为10-12美元(合62-74元人民币)不等。香港信用报告单次订购价格为245-265港币(合196-212元人民币)。英国个人信用报告单价约为10英镑(合100元人民币)。韩国个人信用报告单价为14.5万韩元(合87元人民币)。俄罗斯单笔信用报告价格为450卢布(合81元人民币)。 在央行办公厅副主任罗锐看来,个人征信查询收费是“可承受的。” 据介绍,去年全年我国有500多万人对其个人信用报告进行过查询,其中查询3次以上的有44万人。“相当于全国人口数量的万分之三。一般查询两次以上的也都是小有实力的企业主,25块钱应该可以承受。”央行办公厅副主任罗锐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