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在GDP中占比逐年下降 从总体来看,我国全部雇员1985年平均工资为1120元,到2012年增长到34905元,共增长30.2倍。而同一时期人均GDP则从857元增加到29991元,增长了34倍。 更为令人忧心的是工资收入在GDP中的占比,这个比重越高,表示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所占份额越大,社会分配越公平。遗憾的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大家对此莫衷一是。但这一比重持续降低却是大家共同认可的。 据统计,2004年至2008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从50.6%下降到47.9%。而2009年和2010年,这一比重继续降至46.6%和45%。 支招 需建立“纺锤形”分配结构 同样的学历,同样的辛苦,不同的工作,不同的收入,怎能让人心里平衡?从国际经验来看,“纺锤形”的收入分配结构是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如果类似的付出有类似的收获,就不存在“拼爹”等现象了,一位政协委员毫不客气地指出。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郑功成说,从世界工业化进程来看,我国劳动者报酬的成本偏低,如果不扭转这种格局,民生就得不到保障和改善,消费也就不可能稳步提升,最终反过来一定会损坏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能持续发展,资本当然也不可能得到合理的回报,政府财政同样要面临困局。”郑功成说,“所以提高劳动者报酬,不仅是体现劳动力要素对财富增长的贡献,也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社会更加协调发展的重要的条件。” 近年来,劳动报酬占GDP的比值呈下降趋势,这说明劳动力在收入分配中的重要性在降低。也就是说,兢兢业业工作反而不如“炒房”“炒股”“炒钱”实惠,这也是很多企业“不务正业”的重要原因,换做个人更是如此。 全国政协委员宋丰强说,要改变这一现状,就要在初次分配环节发力,让劳动力分享更多的发展红利,让企业让利、政府减税、劳动者报酬提高,从宏观上调配国民财富分配的大格局。 焦点———最低工资 上涨幅度一定要超过CPI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这个目标预计是能顺利完成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保厅厅长吴顺江说,关键是如何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的“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据统计,2011年和2012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分别为22%和20.2%,2013年这个数字则为17%,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2%,均超过13%。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吉林省委副主委王欣认为,最低工资上涨幅度一定要超过CPI,只有这样才能让普通劳动者真正受益。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控股集团总工程师黄作兴也建议,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依据应该是保障职工的最低生活水平,而很多省份现有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扣完后所剩无几,效果大打折扣。 焦点———拖欠工资 按月足额发工资仍执行不力 以重庆农妇熊德明向总理求助讨薪为标志,我国从2003年年底掀起了清理欠薪风暴。虽然国家作出了很大努力,但欠薪现象还是屡打不绝,尤其最近几年甚至愈演愈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说,每到春节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都还是一个热点话题。这种丑恶现象屡打不绝的首要原因就是转包制度:一项工程项目层层转包,最后才转到包工头,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包工头拿不到工钱,更不要说农民工了。“另外,许多施工企业只在年终或工程完工时集中结算,平常只给工人发一定数额的生活费。”郭乃硕说,“要治本,就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这样即便拖欠也只是一个月的工资。” 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就规定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但从目前情况看,执行仍然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