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10日讯】(人民网 乔雪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措施推动我国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全面改革,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全面放开异地考证、换证、补证、审证,努力让群众学驾领证更便捷、更高效。 汽车改变了世界,改变了生活。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驾驶机动车已从专业技能转变为日常生活技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截至目前,我国驾驶人已超过3亿,仍在持续快速增长,2020年将达到4.7亿。面对新常态,现行驾驶人培训考试模式表现出诸多不适应,改革势在必行。 此次改革坚持安全第一、便民利民、开放竞争、公正廉洁的原则,出台了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培训管理、利用社会资源、改进考试组织、严格监督问责、提升服务水平等6个方面、27项改革任务,促进驾驶培训市场开放竞争、驾驶考试公平公正、服务管理便捷高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驾驶培训考试需求,不断提高驾驶培训考试质量,着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2016年上半年,启动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2018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开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改进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学车,保障学员权益 针对社会各界和广大学员关注的驾培服务质量不高、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意见》推出多种举措方便群众学车,保障学员权益。 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改变传统的“学前一次性收费”模式,学员在完成培训学时后,支付相应费用,使学员享有更多的自主权,真正成为受尊重的消费者。 实行自主预约培训。学员可以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并进行教学质量学后评价。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校的培训模式,赋予学员更多自主选择空间,促进驾校提高培训服务质量。 优化理论知识培训方式。集中优势师资资源,采取远程网络教学、交通事故案例教学等方式,提高驾驶培训专业化、系统化水平,减少学员的交通、时间成本。 推行驾驶培训标准化合同文本。通过标准化合同文本明确学员和驾校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学员合法权益。 利用社会力量:解决考试供给能力不足,缓解考试积压 在当前驾驶人考试需求迅猛增长的形势下,考试资源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显现。2010年以来,全国年均3000多万人申请驾驶证,受警力、场地限制,全国36个大城市中有17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考试积压。《意见》鼓励建设使用社会考场、增加考试员数量、优化考试资源配置,挖掘内外部潜力,提高考试能力,破解驾驶证“约考难”问题。 推行兴建使用社会考场。《意见》提出驾驶人考试场地布局、数量应当满足本地考试需求,有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使用社会考场,提高供给能力。 拓宽考试员选用渠道。《意见》提出建立多渠道的考试员选用机制,在公安民警、文职人员中选拔配置专职和兼职考试员,试行从运输企业驾驶人、警风警纪监督员等社会人士中聘用社会考试员,承担考试辅助评判和监督职责。 优化考试资源配置和布局。驾驶人考试业务将向县级下放、延伸,向县级车管所派驻考试员或者直接下放考试权限,解决群众考试往返多、路途远问题。申请人在两个月内预约不上考试的,可以选择省内其他地市参加科目二场地驾驶和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