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机构筛选或将细化
目前,世界上养老金投资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类似于新加坡的集中投资,一种是智利,以及中国香港地区的分散投资。朱俊生介绍,此前社会上曾有一种讨论,要成立一个带有官方性质的养老金投资管理公司,现在来看,这个肯定不合适。
“应该让更多的市场主体去参与,增加竞争性,投资收益率可能会更好。”朱俊生说。
那么,什么样的基金公司将有机会参与其中呢?早在2001年12月,财政部、人社部就曾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申请办理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提出了7项要求。
具体包括:在中国注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在任何时候都维持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净资产。其他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需具备的最低资本规模另行规定;具有2年以上的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投资管理业务的经验,且管理审慎,信誉较高。具有规范的国际运作经验的机构,其经营时间可不受此款的限制。
同时还要求,最近3年没有重大的违规行为;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与从事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投资人员;具有完整有效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设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并配备足够数量的称职的专业人员。
朱俊生认为,随着养老金资金规模扩大,运营机构增多,为了规范运营管理,或将在原来要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细致的考量。
核心提示
具备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条件的机构将在当前18家的基础上,进一步向社会放开。截至去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约3.5万亿元,扣除预留支付资金外,能够进行投资的养老金规模在2万亿左右,按照30%入市资金上限计算,将有最高6000亿元的养老金入市。▲
(原标题:养老金运营管理条例即将出台 投资运营机构或扩容)
责任编辑:婉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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